【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内卫医字〔2021〕205号
- 公布日期:2021.04.30
- 施行日期:2021.04.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机构与人员 疫情防控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内卫医字〔2021〕205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2021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统筹做好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节日期间要毫不放松的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新冠肺炎、鼠疫等传染病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和首诊责任,落实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严格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周密安排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及其医疗保障工作,保障接种人员生命安全。要统筹资源,配足、配齐医疗力量,做好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重点加强发热门诊、门急诊、呼吸科、感染科、心内科、神经内科等一线科室技术力量,保持急诊绿色通道畅通。假日期间,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病人等就诊人员的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保持假日期间核酸检测工作不间断。要加强急诊管理,做好急救应急准备,安排人员、设备、药品和车辆,妥善处置、及时转运患者。要针对劳动节期间季节性疾病防治以及意外伤害防范等,提前做好必要的药品、器械及其他物资储备,确保临床诊疗工作正常开展。要组织对急诊科、抢救室急救药品、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急救药品齐全有效、设施设备完好并处于备用状态。 加强医疗安全和医院安全防范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医疗安全意识,严格依法执业管理,改进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保证患者安全,进一步加大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力度,突出做好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患者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对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产妇、儿科、慢病患者等需要定期检查和心脑血管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给予及时治疗,不得延误。不得出现停诊和拒诊情况。
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科室、要害部位、夜间值班科室等关键部门巡查守护。要完善诊区管理和特殊患者接诊制度,原则上不探视。要指定专人负责门急诊诊区管理,遇有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要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要主动排查本单位医疗投诉、举报、舆情和医患矛盾纠纷,积极妥善做好沟通处置和调处化解;要及时梳理各科室上报的患者安全相关不良事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介入,防患于未然;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并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对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保卫人员应当及时处置,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有效保障节日期间医疗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感控制度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感染性疾病病例较多,易发生人间传播,特别是易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科室,要重点关注并加强管理。尤其要针对新生儿病房、新生儿重症监护室、重症医学科、器官(骨髓)移植病房、血液透析中心(室)、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产房、急诊科、口腔科、介入手术室、输血科、内镜室、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和科室的特点,制订并落实具体防控措施。重点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明确其岗位责任,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得以节假日休息,减少必需的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发生疑似感染暴发或暴发后,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指导医疗机构开展感染暴发的医疗救治及调查处置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加强值班值守
医疗机构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要保持信息畅通,认真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虚报、迟报。要健全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保障机制,针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快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应对、及时妥善处置。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在节前要带队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医疗安全、医院安全开展风险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