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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在内蒙古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服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在内蒙古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区直外国专家聘请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
  近期全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为做好在内蒙古工作外国专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服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增强信心,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各盟市科技局、各区直外国专家聘请单位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在我区工作外国专家防控疫情服务工作。要向外国专家传递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和防控疫情安排部署,使他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及时统计上报相关数据
  各盟市科技局、区直外国专家聘请单位要压实任务,仔细排查管辖区域和部门外国专家工作情况,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防控措施和任务,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对近期从区外(包括疫情高发区)返回工作地的外国专家要重点筛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要求于每天上午11点前上报自治区科技序科技合作处(外国专家局),做好备案,并按各地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措施要求,同时上报盟市政府。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观察,有发热病例及时送发热门诊。   三、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确保外国专家群体防控疫情工作落实到位
  各盟市科技局、外国专家聘请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联络人员,并将名单报送自治区科技厅科技合作处(外图专家局)。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我们建立了自治区外国专家疫情防控工作联络信息群,并于1月30日、2月2日在群中及时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区外国专家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并通过工作群每天收集各盟市、区直聘请单位上报数据,汇总后报自治区有关部门。各盟市科技局、相关外国专家聘请单位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联络机制和平台,保证信息实时畅通,实时了解在我区工作每位外国专家相关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实行信息分级联络报送制度,及时报告。
  各盟市科技局、外国专家聘请单位要关心、提醒本地区本单位外国专家,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注意事项,做好自身和家人的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尽量减少外出;要向外国专家提供本地区最近的疫控中心或新型肺炎就诊医院电话,并根据外国专家的工作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协同卫生等部门采取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帮助外国专家解决防护、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解除后顾之忧;要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外国专家群体,对于近期按照工作安排须离境或本人要求离境的外国专家,应向其提供必要协助并明确相关禁忌,做好备案。并及时向科技厅及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确保外国专家防控疫情工作落实到位。   四、积极应对,优化流程,因地制宜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
  各盟市科技局及其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位要及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受理窗口等公布调整后的工作时间,便利用人单位和来华工作外国人办理相关事务。针对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各许可受理机构可根据实际尽量采取全程网上受理,快递邮寄证件等方式受理许可申请,减少现场办理。除新申办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外,其他业务可采取“先承诺后补交”的方式办理,在网上接收电子材料及相关承诺后即可受理,待疫情防控稳定后再补交相关纸质材料,并进行相关信用记录备案和抽查。   五、有效引提振信心,通过官方权威渠道开展宣传
  1月30日我们根据卫生部门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护相关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以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名义向外国专家转发了中英文版《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致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温馨提示》。我们还将根据官方权威信息通报全国和我区疫情等情况,按照在我区工作外国专家的国别分布情况,将在工作群中每天发布多个语种的疫情通报,并设立24小时应急联系电话(联系人:彭程 联系电话:15548343268)。请各盟市科技局和区直外国专家聘请单位及时转发各位外国专家,增强外国专家对疫情防控的信心。
  各盟市科技局和区直外国专家聘请单位也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向外国专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和信息沟通渠道,公开咨询电话,公布接收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发热门诊信息。通过防控疫情官方网站、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官方通报和防治指引普施等信息,必要时应协助提供多语种服务。   六、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全力配合做好外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要协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尽快行动,及早安排,明确责任。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盟市科技局和各外国专家聘请单位须建立外国专家防控疫情报告机制,及时向科技厅报告本管辖区域内外国专家防控疫情工作及重大事项。要及时总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完成好防控疫情特殊时期外专工作关键任务。
  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科技合作处(外国专家局)窦春梅 佟永兴
  电话:0471-6328620,13604712385 15034979524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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