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二)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二)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本院近期相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前的庭审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2月9日前诉讼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再现场办理登记立案事宜。请优先选择网上立案通道(详细请点击:安庆法院@您,您有一份网上立案指南待查收!)或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可拨打0556--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 2月9日前本院信访接待一律改为预约接访。可拨打本院信访办电话(0556--5706044∕5706045)联系。 凡来院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做好防疫检测工作。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