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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0年11月25日)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可知可控、精准防控,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
  在这场严峻的抗疫斗争中,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广大医务工作者发扬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义无反顾、日夜奋战;广大公安民警、疾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忠诚履职、坚守岗位;广大科研人员、新闻工作者、下沉干部、志愿者、企业职工真诚奉献、不辞辛劳;广大人民群众顾全大局、守望相助,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他们的英勇表现和先进事迹可歌可泣、催人奋进,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生动诠释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全面展现了江苏儿女国有难、召必至、战定胜的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汇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严晓敏等1000名同志“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00个集体“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我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依然较大,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记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谆谆嘱托,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顽强拼搏、锐意进取,为全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江苏应有的贡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而不懈奋斗。
  附件:1.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名单
  2.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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