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晋中中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提示
晋中中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提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1月26日国务院延长今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晋中各法院原定于1月31日及2月1日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适当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为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当事人如遇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可优先选择在线调解方式解决,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云调解平台(http://www.shanxify.gov.cn:8999/stdj/)、道交一体化平台(http://jttj.court.gov.cn)接受在线法律咨询、评估、调解等标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尽量做到足不出户化解矛盾纠纷。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确需立案、阅卷、提交或补充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网 (http://jzzy.shanxify.gov.cn/)或微信小程序“山西移动微法院”等网上渠道,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降低风险。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请您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相关检查,如处于晋中辖区以外地域需要现场立案的,请就近选择任意一家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窗口进行办理,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需咨询或查询案件信息进展、联系承办法官,请优先通过12368热线、短信、办公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等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以向本院申请延期开庭。
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们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市中院建立全市法院执行应急指挥值班制度。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保全、执行案件等活动我院将开展线上查控,线下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前往法院的当事人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新的提示,以上级法院最新要求为准,请随时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
衷心祝愿早日战胜疫情,祝愿天下无讼、安定和谐,祝愿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7日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