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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市两级法院近期立案、缴费、开庭、信访、执行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2020年春节假期结束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有诉讼需要的,可登录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诉讼服务网(http://qhdzy.hbsfgk.org/)或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立案、缴费、阅卷、质证等事项。   二、秦皇岛市辖区的人民群众如需要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采取“跨域立案”方式,可在全市任何一家法院就近跨域立案;秦皇岛市辖区外广大群众需来秦皇岛立案的,也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或网上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办理。   三、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最大程度减少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   四、如若涉本人确需到现场开庭又无法延期审理的广大群众,请带好开庭传票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并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安检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全检查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同时戴好口罩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五、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投诉、信件投递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我们将依法及时就地办理和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疫情防控期间每周三信访接待日暂时取消,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六、为防止当事人超申请再审期限、上诉期等情况发生,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当事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张诉讼权利。   七、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将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证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原则上不搞集中统一行动。   八、广大群众如还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九、以上通告事项适用于通告发布之日至2月15日止。2月15日之后,视疫情控制情况再行通告。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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