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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关于我省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及保险理赔业务惠民措施的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关于我省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及保险理赔业务惠民措施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公告如下: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疫情期间(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内,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交强险、商业险在有效期限内的,其保险承保公司不因上述未换证、未审验、未检验等情形免除责任,应依法予以理赔(注:适用于广东银保监局辖内保险机构承保的机动车,辖区外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广东银保监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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