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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将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企业,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必须动员离锡人员不得提前返回无锡,待企业复工通知后方可返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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