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建物业〔2020〕162号)
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小区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就做好物业服务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强化疫情防控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自觉接受属地基层组织的领导,主动与属地社区、街(镇)联系,按要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落实小区管理措施。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抓好落实小区常态化防控措施。非本小区人员、车辆进入小区要进行信息登记,一视同仁做好在穗外国人健康服务。 加强健康宣传。物业服务企业要采取短信、微信、海报、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强防疫宣传,定期向业主通报小区常态化防控措施开展情况,及时转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引导居民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室内常通风。引导居民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电梯内、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物业服务企业要继续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公共区域的楼道、电梯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等工作。要广泛动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和蚊媒孳生地,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提供生活服务。根据小区业主的需求和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与餐饮电商平台合作,开展无接触配送、安心送等。小区具备条件的,提倡安装智能快件箱、冷藏快件箱等无接触配送设施。 分区分级防控。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属地要求实行分区分级防控,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出现疫情的小区,要配合社区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做好终末消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小区管控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7日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