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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社会组织:
  按照中央、省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指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部分特殊行业除外),请各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商会、镇区商会、经济类社会团体及时传达到会员企业,严格按照省政府通知执行。即日起,对所有进入中山的车辆所载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探测,为避免造成交通拥堵,企业应劝导身处市外的员工如非必要尽量推迟返回中山的时间,合理安排错峰返回。同时,企业应设置隔离场所,做好员工隔离准备,如有员工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的,应进行隔离观察,发现疾病及时就诊并报告。   二、即日起,全市各社会组织暂停举办会议、聚会、团拜、展览、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各民办非营利性展馆一律暂停开放。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一律暂停招生,已开班的立即停止,未开班的暂缓开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以业务主管单位通知为准。   四、各民办非营利性医疗、养老、康复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防控工作预案,认真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和有关场所的防控工作。   五、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通过电话、微信通知相关会员企业按照国家要求,不提价、不囤积物资,保持物价平稳,维护市场秩序。   六、各社会组织尤其是健康类的社会组织要发挥专业知识,通过网络途径向本单位会员、服务对象宣传正确的疫情防控知识,鉴别网络不当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传递正能量。   七、倡导我市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慈善组织、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力量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有关部署,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捐款由中山市慈善总会接收,捐物由市红十字会接收,具体请参阅相关单位的公告。   八、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社会组织即日起应将参与疫情防控情况、经验做法以及依法参与疫情防治或支援的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邮箱(zsshzzglb@163.com)。
中山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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