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自2020年1月30日10时起,对荆门中心城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荆门中心城区道路(原207国道复线以西、泉口一路以南、凤袁路以北、西三环以东)严格限制私家车(含汽车、二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 确需使用私家车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的,不得在原G207国道复线以东、G207国道凤袁路口以南、月亮湖北路与泉口一路交叉口以北、深圳大道与荆山大道交叉口以西路段行驶。 确需使用私家车在中心城区道路行驶的,不得跨行政区域行驶。东宝区与掇刀区南方向以***大道虎牙关铁路桥、象山大道雨霖路口为界,东方向以月亮湖路文化宫铁路桥为界,其他路段以行政辖区临界道路为界。 凡违反以上规定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罚,同时,安排警力在主要道路设卡检查并现场处罚。若因应急保障、紧急工作需要而跨辖区使用私家车的,由所在单位以公函形式向交警支队集中申报;因突发疾病需使用私家车的,可事后提供相关证明提交辖区交警大队审核。
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恳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