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调整事宜的通告
武汉市司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调整事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切实贯彻落实《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工作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投诉人合法权益,现就我局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有关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武汉市司法局投诉接待大厅关闭,暂不在接待大厅受理投诉申请和处理投诉事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投诉,建议通过武汉市司法局官网 (http://sfj.wh.gov.cn/)进行或通过邮寄投诉材料进行(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415号司法行政大楼,邮政编码:430015,收件人:武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投诉人亦可以拨打武汉市司法局电话027-82658113(公证)、027-82658041(司法鉴定)、027-82658032(法律援助)进行。 即日起,暂停对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的投诉受理、调查取证、送达等投诉处理工作,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因疫情防控引起的投诉受理时限、办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计算问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精神执行。 各区司法局办理上述相关投诉事项时,参照本通告执行。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武汉市司法局
2020年1月31日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