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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审计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审计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
(青审办字〔2020〕2号)


各区、市审计局,市局各处、室,投资局,计算机中心,培训基地,第一临时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审计监督的政治责任感。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做好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作为当前重大审计任务,按照党委政府相关要求和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安排,认真实施,确保实效,切实发挥好审计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聚焦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聚焦相关税费减免、财政贴息、贷款优惠等政策精准到位情况,聚焦中央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总体规模、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聚焦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规模、分配和使用情况等。要坚决揭示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问题,及时反映疫情防控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确保相关财物全部及时精准用于疫情防控。要把准职能定位,注意方式方法,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三、统筹推进各项审计工作。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专项审计的同时,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推进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任务,其他各项审计都要关注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延伸范围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和审计资源状况统筹安排。   四、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大数据审计在此次审计中的重要性,坚持数据先行,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要探索利用网络采集报送数据,减少现场采集。要强化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的资源配置和协调衔接,更加有效地运用非现场大数据审计方式,摸清情况、发现疑点、精确定位,提高数据分析的深度和精准度,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现场核查。要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同时严格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要积极推行“网上办公”,通过电话问询、项目资料和电子数据送达等方式进行审计核实,尽量减少现场审计时间。   五、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和落实审计质量责任制,每个审计组、每名审计人员都要恪尽职守,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和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审计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执行好审计容错纠错办法,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全面客观辩证审慎地看待发现的问题,对于一些情况复杂或重大问题,多方听取意见建议,鼓励对疫情防控工作有促进作用的创新性做法,促进担当作为。对于审计工作不落实、不扎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六、严格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控。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服从疫情防控大局,避免对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干扰。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护制度和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实化防控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的了解掌握,督促做好自我防护,严防交叉感染,确保审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市审计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相关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立应对疫情专项审计工作专班,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起草应对疫情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审计,具体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提出完成专项审计任务的有关工作建议,指导各审计组对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市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情况开展审计,对审计项目实施质量控制,起草上报专项审计信息、工作动态、汇总报告等。专项审计工作专班要加强项目统筹和业务指导,做好信息沟通和问题解答,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题研究和报告。各区(市)审计局和市审计局各有关处室要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和审计结果按照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反映。
  附件:青岛市审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青岛市审计局
2020年2月14日

  附件
青岛市审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一、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 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一宇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管卫东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孙可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 强 副局长
  张 伟 政府投资专业局局长
  王 雷 副局级领导干部
  宋志刚 副巡视员兼任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办公室、法规处、财政处、行事一处、金融处、企业综合处、社保处、投资一处、计算机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根据中央关于防控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局党组具体工作安排,研究应对疫情专项审计相关重大事项,指导和协调解决专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工作机构
  设立应对疫情专项审计工作专班,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任由潘强同志兼任,成员从全局干部中抽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起草应对疫情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审计;具体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提出完成专项审计任务的有关工作建议;指导各审计组对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市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情况开展审计;对审计项目实施质量控制,起草上报专项审计信息、工作动态、汇总报告,以及公告稿等材料;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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