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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第2号——关于公布被感染患者出行轨迹的通告

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紧急通告
(第2号)


  1月23日8:31,马某某等一行9人乘坐孝感至郑州K22次列车,14:03到达郑州,15:30乘坐由郑州到西宁的K177次列车,1月24日9:35到达西宁。目前发现马某某伴有发热症状,已收治观察。同车次乘客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一、同乘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如有发热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同乘人员要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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