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全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告

大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全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全市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货运通道畅通高效,现就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入同返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分类分道通行制度
  (一)凡进入我市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运输煤炭物资的货运车辆,由平城区魏都大道高速口、云冈区口泉高速口、兴王庄高速口、新荣区大同北高速口择优通行。
  (二)凡进入我市平城区、云冈区运输蔬菜、水果、冷链、食品等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由平城区云冈高速口、云冈区平旺高速口择优通行。
  (三)凡进入我市平城区、云冈区运输其他物资的货运车辆,由平城区大同东高速口、御河西路北高速口择优通行。
  (四)凡进入我市开发区、医药园区、云州区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由云州区马连庄高速口、云州西高速口择优通行。
  (五)凡进入各县区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以当地确定的分类分道通行规定为准。   二、实行涉疫地区生产生活物资货运车辆《通行证》制度
  (一)各疫情防控卡口设有《通行证》办理窗口,货物接收单位和运输单位可根据车辆通行需求,实时提出申请。
  (二)货运车辆驾驶人须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市内通行路线和通行时间,并严格按申请路线和时间在市内通行,不得擅自超时限跨路线行驶。
  (三)实行《通行证》制度后,各疫情防控卡口不再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进行劝返。   三、实行货运车辆安全员全程跟踪监管制度
  (一)涉疫地区入同返同车辆驾乘人员须配合疫情防控卡口安全员对车厢车体进行消毒消杀。
  (二)安全员对涉疫地区入同返同车辆驾驶室实行封条管控,并全程监督车辆按《通行证》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行驶和卸货期间,车辆司乘人员全程不得下车、不得与本市人员接触,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涉疫地区入同车辆卸货后,在安全员监督下按原行驶路线返回第一落点疫情防控卡口离同。
  (四)涉疫地区返同车辆卸货后,在安全员监督下返回车辆停放地。司乘人员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备,并按规定居家医学隔离观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非疫情地区入同返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码无异常后,直接予以放行。
大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8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