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诉讼业务及案件查询相关事项的提示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诉讼业务及案件查询相关事项的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顺利进行,方便相关单位、人员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诉讼业务。全市检察机关按防控疫情要求开展相关诉讼业务,各相关办案单位移送案件的,可以通过公开电话先行沟通、衔接;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拨打公开电话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阅卷、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信息查询等。
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值班(工作联系)电话:
市 院 0349-2165577
朔城区院 0349-12309(2)
平鲁区院 0349-12309(3)
山阴县院 18535370838(工作联系人)
怀仁市院 0349-12309(5)
应 县 院 0349-12309(6)
右玉县院 0349-8036018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3日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