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日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日照监管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日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照监管分局
- 发文字号:日金监局发〔2020〕6号
- 公布日期:2020.01.31
- 施行日期:2020.01.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银行综合规定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日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日照监管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金监局发〔2020〕6号)
各金融机构,各区县金融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行业动员、严密组织,坚决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到岗,筑牢疫情联防联控的坚实防线。 充分发挥金融合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有效的资金支持。各区县金融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当地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相关企业名单和金融服务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疫情防治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重点医院、药品和医疗设备生产及流通等企业的融资需求,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安排特定信贷额度,简化信贷审批流程,适当给予利率优惠,及时提供资金支持和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与疫情防治相关保险保障产品,对因疫情引起的疾病、医疗等理赔服务,保险业机构应简化流程,做到应赔尽赔、快速理赔。各金融机构要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客户使用网络和移动端金融服务,减少人员流动。要做好应急管理,确保关键金融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金融纾困工作,支持经济平稳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的企业,要做好金融支持服务,在疫情解除前不对营业收入下滑企业调降信用评级和采取强制风控手段,当前要做到不抽贷、压贷、断贷且最大限度支持企业运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合理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在暂时无法还贷时,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或适当延长还贷期限,不增加逾期贷款罚息,帮扶借款人渡过难关。 有效保护员工安全,实现平稳运营。各金融机构要坚决落实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安排,加强疫情防控,要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要加大本单位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春节外出员工、子女及家属的去向统计,做好防控预案。要加强对员工健康关怀引导,动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金融服务网点防疫安排,配备必要防护物资并定期规范开展清洁消毒,做好临时隔离措施准备,切实保障员工和客户安全。 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工作,增强社会信心。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利用服务网点电子屏幕和手机APP客户端等途径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知识宣传。要按照省、市疫情防控部署,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网点日常经营活动管理,鼓励各金融网点向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口罩防护、清洁消毒、热饮水等力所能及的帮助。要科学应对疫情,理性对待网站和社交平台中出现的敏感话题,不参与传播非正式渠道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与疫情相关的信息,不造谣传谣,齐心协力,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战役。
日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日照监管分局
2020年1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日照监管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