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假期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的通知

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假期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的通知
(2020年1月28日)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决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急、最重要的工作,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应急处置任务较重的单位要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二、春节假期,全省公职人员,除特殊岗位或接到特别通知外,不要提前返回工作岗位,服从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调度。已在湖北省武汉市的公职人员暂不返回贵州,返回时间等候另行通知。   三、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全体师生不要提前到校。暂停一切校外课外辅导、培训等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四、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除接到另行通知,不得要求提前到岗。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