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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动物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畜牧水产局
关于动物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3]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动物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人畜共患病侵害人类,我局组成三个督查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动物防疫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各地在深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同时,把防疫工作作为畜牧业的基础工作,以提高免疫密度、降低死亡率为目标,以防治“一疫、两瘟、六病”为重点,坚持商标准、严要求,积极开展畜禽春防、牲畜口蹄疫免疫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保持基本稳定。在畜禽春防和牲畜口蹄疫免疫会战中,全市共下摆疫苗4,000万头(只)份,畜禽常规免疫密度达95%以上,牲畜口蹄疫免疫率达100%。全市牲畜免疫加戴免疫标识率达70%以上,一些县区已达100%,牲畜死亡控制在国家和省制定的标准内。今年动物防疫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年初以来就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全面研究和部署,成立和调整了防疫指挥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指挥体系,实行双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了组织落实和责任落实。各地还普遍制定和落实了紧急动物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紧急疫情时,能够及时、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克山、讷河、克东等县(市)从上到下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防疫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到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畜禽防疫。一是突出强制免疫,保证注射密度。二是突出控制外源传入,加强对外购牲畜的管理。三是突出控制内源,全面开展疫情普查和清圈消毒工作。四是央出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动物检疫工作。五是突出封杀环节,及时扑灭疫情。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措施到位。各地在防疫I作中,注意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责任,统一时间、明确任务,统一培训、明确规程,统一收费、明确行为,统一验收、明确纪律,确保达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的要求。加强了县、乡、村防疫网络建设,建立免疫监测体系,防疫基础建设明显加强。
  (四)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检疫。各地深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和省关于动物免疫标识的公告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养殖户的防疫意识,增强做好防疫工作的自觉性。各地还举办法律和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防疫干部队伍素质,强化动物防疫的依法管理,认真查处违法案件,实现了防疫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二、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检查看,我市动物防疫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基本保持了疫情稳定,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防疫工作存在不平衡性,一些县区牲畜类免疫注射密度高,而禽类的免疫注射率相对较低,增加了禽类发生疫情的危险性。
  (二)个别县区领导和群众对防疫工作重视不够,过多强调畜牧业发展数量和增长速度,忽视畜禽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些群众防疫意识淡薄,存在不防疫也不一定死牲畜的侥幸心理,花钱注苗不太情愿,有自防、拒防、漏防现象。
  (三)对外购牲畜把关不严,今年前几个月先后有5个县(区)发生疫情,多为外源传入,虽然没有大范围流行和蔓延,但对我是畜牧业发展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免疫标识加戴率仍然较低,按国家和省要求,免疫牲畜必须加戴耳标,无免疫标识不准买卖、屠宰和产品流通。但由于个别县区工作力度不强,使加戴率较低。
  (五)个别地方防疫队伍不健全,多数县区的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在机构改革中被纳入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少或兼职过多,影响、了防疫工作质量。
  (六)防疫经费紧张,财政投入小,在客观上也影响了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防疫工作的领导。各级部门要把动物防疫作为畜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来抓,作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重要环节来抓,作为防止人畜共患病侵害人类,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工作组织相对薄弱的县区要加强督导检查,使全市防疫工作均衡发展,提高全市防疫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搞好培训,进一步加强防疫队伍建设。对现有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从畜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保证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服务站的独立和相对独立,调整充实专业人员,并配齐村级专业人员,使基层队伍适应防疫工作的需要。推广克东、讷河等县(市)由乡村统筹代收代缴的办法,认真解决好防疫费收缴问题,保证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争取国家和省畜牧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市县乡财政投入,鼓励技术人员投资以及招商引资等方法,增加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防检疫和兽医卫生监督条件,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服务体系建设的覆盖面。
  (四)依法制疫,把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不断增强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农户的防疫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畜牧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实行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不断提高防疫注射密度,及时加戴免疫标识,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检疫,严管严控,严格控制外源传入,严格兽医兽药行业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监督,促进动物防疫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予批转。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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