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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民政局、中共厦门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民政局、中共厦门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关于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社会组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信心,坚决拥护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李克强总理亲临一线,考察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厦门市委、市政府反应迅速、应对积极,第一时间启动一级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全市社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信有党中央坚强正确的领导、有世界上最强执行力的各级政府、有全国人民坚决拥护,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抗击疫情的阻击战。要坚决贯彻“内防扩散、外方输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坚决不信谣、不传谣,与全国人民一道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二、落细落实,坚决做好自身防护。各社会组织要引导所属工作人员和会员主动学习防疫知识,提高全员防范意识,掌握自我防范本领。要积极配合市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出现疑似症状立即隔离、发现疫情主动报告。要自觉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大型会议、活动,杜绝人员大范围聚集,已确定时间的,择期另行召开。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为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贡献力量。在我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异地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健康管理工作,直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三、积极应对,坚决履行社会责任。大疆有域,爱心无垠。全市社会组织要继续弘扬参与“爱心厦门”建设迸发出的大爱精神,传递爱心、奉献爱心、践行爱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会员单位和社会力量,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鼓励支持会员企业加急生产医疗物资、民生产品,调集各类物资设备。各食品、餐饮、商贸流通等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要引导会员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等工作。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积极开展“爱心捐献”活动,通过广泛链接海内外资源、深入动员社会力量,优先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急需物资,通过正规渠道,提供给相关医疗机构和广大市民。各慈善组织要根据厦门目前实际需要,以及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急切需求,科学制定募捐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力所能及提供帮助,展现“爱心厦门”的温馨和力量。
  各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况可通过传真(0592-5307664)或电子邮箱(mzj_shzzdjb@xm.gov.cn)上报至厦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厦门市民政局
中共厦门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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