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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哈巴河县公安局、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在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销售的通告

哈巴河县公安局、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在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销售的通告


  为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遏制乱捕滥猎行为,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管理,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在本行政区域内非法猎捕和出售野生动物,严格禁止各类市场发生活禽宰杀和交易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活禽销售。全面关闭各类活禽屠宰经营场点,严禁活禽销售;凡上市销售的各种禽类制品,必须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严格执行野生动物饲养规定。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严格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对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销售宰杀活禽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906-6616227,阿警官:15109061383。
  特此通告
哈巴河县公安局
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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