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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证协会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公证服务确保群众安全办理公证的通告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证协会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公证服务确保群众安全办理公证的通告


  公证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单位,为切实做好公证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既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充分满足在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现就全市公证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公证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保障一线防疫工作人员,开通专门绿色服务通道。全市各公证机构建立一线防疫医护工作者公证事项办理专门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对于参加防疫工作的医护人员,简化办理手续,优先安排服务,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对于北京赴外地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工作者、军人、政法干警、新闻工作者及其家属的公证需求,由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北京市公证协会组织协调专门力量进行公证服务保障。   二、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努力减轻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证指引,研究开展不可抗力相关事项的公证业务,积极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企业和个人,办理不可抗力相关事项的公证。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公证事项实行在线办理。充分运用网络技术,防止群众接触性感染。疫情期间,公证处对于基本公证事项采取网上办理,尽量做到让群众一次都不跑。群众通过网上即可办理学历学位、结婚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基本公证事项。详情可向各公证处咨询。(链接:《北京市公证协会疫情防控期间公证法律服务温馨提示》)   四、坚持公证便民利民,线下公证实行预约办理。为避免群众排队等待形成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公证处对确需线下办理的公证,采取电话和网上预约式办理,合理安排时间、公证人员,努力做到让群众只跑一次。当事人对于需面对面办理的公证,请提前与公证机构电话联系,备好材料,约定时间,有序办理。对于未经预约的,将可能影响及时办理。   五、坚决落实防疫要求,引导群众合理办证。公证机构合理调配本处公证力量,落实疫期工作方式、人员安排等规定,避免形成机构内部聚集性感染。关心当事人安全健康,对于当事人非急需、必要的公证申请,建议群众在疫情结束后办理。切实加强公共场所消毒,工作人员、办证群众检测体温、检查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办理公证业务。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公证协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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