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办理防控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免费乘坐公交车相关事项的函
- 制定机关: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 发文字号:海交函〔2020〕30号
- 公布日期:2020.02.21
- 施行日期:2020.02.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办理防控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免费乘坐公交车相关事项的函
(海交函〔2020〕30号)
海口市卫健委:
根据海口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的通知》精神,为落实一线医护人员免费乘坐公交车一年的关爱措施,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关爱对象:防控新冠肺炎一线医生和护理人员。 关爱方式:免费乘坐海口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公交车一年。 免费乘坐流程:1、根据市卫健委提供的医护人员信息表,由市公交集团将医护人员手机号等相关信息配置在账户系统中;2、医护人员通过“海口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海南e出行”小程序正常扫码乘车;3、系统在向支付渠道请款前,判断当前乘车用户是否为医护人员,如果是医护人员的话,不进行扣款,并存储乘车记录;4、系统后台可查询医护人员乘车记录,以及医护人员相关信息。 防控新冠肺炎一线医生和护理人员详细名单及信息(信息收集表附后)请你委组织填报并审核后报我局,我局将协调公交集团落实该项关爱措施。
此函。
附件: 《海口医护人员免费乘车信息收集表》(略)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