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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卫医政〔2016〕62号)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管有关医院:
  现将《江苏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
江苏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我省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促进我省传染病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规划传染病医疗事业发展,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快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面广、反应迅速、救治得力、平战结合的传染病医疗网络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末,我省开设传染科诊疗科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共323家,总床位10118张,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596张;传染科医务人员6683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513人。独立设置的传染病专科医院13家,床位6088张,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030张。其中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11家,“十一五”期间8家二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升至三级,床位5938张;其他传染病专科医院2家,床位150张。另外,开设传染科诊疗科目的三级综合医院48所,开设传染科诊疗科目二级综合医院94所。二是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进一步提高。获感染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传染病规范化治疗、重症和危重症传染病救治、乙型病毒性肝炎母婴阻断等技术水平有新提高,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型脑炎等常见多发传染病诊治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三是传染病应急医疗救治预案进一步完善。修订已有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关于埃博拉病毒感染救治应急预案》、《关于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救治应急预案》、《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救治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治预案,规范处置和医疗救治流程,开展相关培训演练,强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动态管理,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预案之间的协调性进一步提高。四是突发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成效显著。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支援塞拉利昂抗击埃博拉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中,始终冲在一线,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传染病救治能力、诊断正确率和救治成功率明显提高,重症和危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高、病死率低,在全国名列前茅。
  但是,我省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传染病专科医院发展困难。由于传染病专科医院属公共卫生机构性质,随着乙型病毒肝炎等传染病发病率逐步下降,以及以药补医机制的破除,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的客观原因,普遍存在运行成本高、资产负债率高、设备老化严重以及专科基础薄弱、综合学科发展困难等各种问题。二是传染病医疗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地区、城乡间差异较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传染病诊断救治能力不足、水平不高,容易造成传染病的局部流行。三是专业人才队伍数量不足和整体素质不高并存。由于专业人才队伍待遇低,专业吸引力缺乏,导致人才引进困难、高级人才流失较多,专业人才数量和素质不高,发展速度较慢。
  (二)“十三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面临着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形势。
  1.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导致我省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危险因素仍长期存在。随着传染病病谱变化,原有传染病总体发病率呈下降趋势,但新发传染病会不断出现,个别已控制的传染病也可能卷土重来,传染病仍然是威胁人类健康主要因素之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占有较大比重。人口大规模频繁流动使传染病问题更为突出,区域性流行或跨区域传播的风险提高,境外新发传染病传入的风险增大。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传入、发生的威胁不容忽视。结核病、艾滋病的耐药性对传染病患者救治提出新挑战。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缺乏迅速有效诊疗手段,防控的难度加大。同时传染病救治研究能力不足,使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面临严峻挑战。
  2.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更为有利。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卫生和健康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办好传染病专科医院,扶持传染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落实重大疾病防控等,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面临更为有利的环境。同时,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涉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和矛盾将逐步解决,传染病专科医院运行机制、投入补偿机制、价格形成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一系列改革将稳步推进,为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推动力。
  3.科技进步对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支撑更加有力。随着医学技术日新月异,医疗卫生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械、新药品等不断出现,转化医学研究大力开展,大量先进、可靠、适宜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成果更快、更广、更好地应用于传染病的预防、诊治工作中,这些都为传染病预防和救治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注重强化政府责任,着力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能力。推动传染病医疗事业改革与创新,实现传染病医疗卫生资源的不断壮大和均衡发展,构建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与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目标相衔接的现代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方便可及的传染病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发挥政府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的主导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需求,充分体现传染病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消除传染病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健康威胁。
  2.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科学设定传染病医疗机构布局;以各类传染病医疗救治和防控需求为导向,将传染病专科医院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依法科学实施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为导向,合理布局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病区设置。
  3.强化内涵,提升能力。进一步改善传染病专科医院、传染病区基础设施、必备设备、基本条件,更加注重内涵建设。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坚持以重大传染病、危重症传染病、特殊人群传染病等临床问题为导向,完善医疗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临床重点专科、亚专科、专病建设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强医院基础管理,推进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4.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为导向,建立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提升服务水平的长效机制。推动人事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激励、约束并行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发展的活力。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地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传染科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省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拥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传染病救治队伍。不断提高传染病诊疗水平,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实现全省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综合实力和水平在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
  (二)主要指标
  1.每个设区市建好1所符合标准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全省传染病专科医院力争一半以上达到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水平。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应设立重症医学科,并在重症医学科内设立或单独设立达到标准的负压病房,负压病房床位不少于5张;
  2.每个县(市)级综合医院应设置规范的传染病区或分院,床位不少于50张。其余公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预设规范的传染病区,床位不少于核定床位数的5%,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按应急预案有序启用;
  3.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整合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设置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
  4.人员配置方面床护比达到1:0.6,医护比达到1:1.25。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和基本处置能力,构建沉底盖边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体系。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加强传染病医疗服务支持体系建设。提升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水平。依托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省传染病医院),加强省级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制定江苏省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专业建设标准,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20年,努力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地位、国际上有影响的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引领全省、辐射周边,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疗机构前列。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提升法定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疟疾等)、新发与突发传染病、重大呼吸道传染病(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等)等各种传染病的综合救治能力,特别是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重症病例救治能力。增强传染病医院综合救治能力,强化呼吸科、心血管科、消化科、肾内科、肝胆外科、胸外科、儿科、妇产科等相关专科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患者非传染性疾病、并发症和合并症的救治能力。充分发挥传染病专科医院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主体功能,促进传染病医院良性发展。
  (二)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把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推进硬件和软件同步发展。完善门、急诊及住院部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的负压病房,改善患者就医条件。加快建成全省及各设区市传染病医疗、科研、教学中心。落实传染病医疗救治设备配备要求,各级传染病专科医院呼吸机、监护仪、血透仪等常用传染病重症抢救治疗设备配置齐全,二级以上传染病专科医院全部配置CT,三级传染病医院配置MRI。加强传染病专科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建设,提高危重传染病人抢救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各级传染病专科医院要按照同级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体系,成立应急办,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响应流程,加强人员、物资、培训等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三)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科(感染科)建设。设置传染科(感染科)的综合医院要充分认识到传染科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高度重视传染科的建设和发展,把传染病专科作为重点发展的专科进行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医院传染科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中的积极作用。设置传染科的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应符合规范要求,原则上都要设立传染病重症监护室,满足传染病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的需要。
  (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技术水平。以基层为重点,大力扶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临床识别能力,使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真正成为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的网底和基础。
  (五)加强分级分工的传染病防治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中的功能和任务,建立科学有序、分级分工明确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传染性疾病的筛查、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等任务;综合性医院传染科(感染科)承担散发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原则上不收治呼吸道传染病;传染病专科医院充分发挥平战结合的作用,除承担常规的传染病诊疗任务外,主要承担重症、疑难传染病的救治,并在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中承担集中收治的任务。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诊治和重症疟疾救治定点医院的设置与患者转诊流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发生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承担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实施“科教强卫”工程、卫生高层次人才“六个一”工程为契机,建设一支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较高、医德高尚的传染病专业人才队伍。鼓励传染病专科医院医务人员以各种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在收入分配上向传染专科医师倾斜,提升岗位吸引力,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传染病专业工作,对传染病专科医院业务发展急需的人才政策上给与支持。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要积极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无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要力争实现零突破。支持和鼓励传染病专业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我省传染病专业的技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科技创新,主动参与国家和省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研究。
  (七)加强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将重点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的相关内容纳入“三基”内容进行培训考核,加强门诊、急诊、呼吸科、消化科、皮肤科等重点岗位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诊疗新技术的相关培训,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治的意识,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法定传染病的认知和诊断能力,使传染病患者得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早治疗。大力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培训,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规范化诊疗,提高医疗救治成功率,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
  (八)加快建立传染病防治合作共赢机制。整合和优化现有医疗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设备、人才资源效用。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与先进地区的合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逐步实现社会大协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防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进一步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全面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能力。
  (九)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信息化建设。以智慧健康工程建设为契机,完善传染病疫网络直报、疫情监测、疫情控制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传染病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信息化水平。依托各级完善省、市、县三级卫生与健康综合平台,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系统,大力推进传染病远程医疗、远程会诊、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系统建设,加大对基层传染病医医疗救治指导,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传染病疫情防控、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发展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使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规划的落实,努力满足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加大政府投入,积极推进建立政府卫生事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卫生投入的方向和支出结构,将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加大投入。将传染病专科医院纳入到公共卫生体系中,对县及县以上政府举办的传染病院积极落实投入政策并给予重点倾斜,突出其社会效益和公益性,保障传染病专科医院的正常运转,对突发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医疗救治费用要确保及时补偿到位。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补助资金,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补助力度。
  (三)深化内部改革。进一步强化传染病医院内部运行机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适应传染病医院特点的绩效评估机制。修订完善《江苏省传染病医院绩效评估指标》,加强对各传染病专科医院及其人员的绩效管理与考核,建立规范高效、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调动传染科专业人员积极性为目的,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岗同酬为原则,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四)强化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对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人员、资质、设备实行准入管理,技术实行规范管理,加强对定点传染病收治的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业行为;制定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推进传染病规范化诊疗,健全行业考核考评标准,加强检查指导,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营造良好环境。注重提高传染病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优化传染病专业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正面宣传力度,努力为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建设、改革、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六、强化实施评估
  本规划是全省“十三五”传染病医疗救治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机构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传染病医疗救治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时序进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要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和机制,制定监测、评估的指标体系和办法,对规划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定期科学开展监测与评估,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又好又快实现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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