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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桂林监管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桂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桂林监管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桂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桂林银保监发〔2020〕36号)


农发行桂林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桂林分行,各股份制银行桂林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桂林市分行,自治区联社桂林办事处,各城市商业银行,各农村银行机构,各保险公司桂林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桂林市银行业协会,桂林保险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广西银保监局以及桂林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和保障作用,桂林银保监分局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桂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29日

进一步加强桂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复工复产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广西银保监局以及桂林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有效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强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
  疫情发生以来,中央和地方层面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学习研究,吃透政策精神,把金融支持复工复产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成立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本机构支持复工复产工作。要对照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逐条梳理、逐条细化,进一步明确本机构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措施的目标、方法和手段,切实用足用好各项金融支持政策,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可获得性。   二、积极主动做好银企对接工作
  各银行机构在银企对接过程中,既要对照桂林市发改委、工信委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提供的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又要充分利用广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全面梳理和掌握名单、平台企业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对接,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金融服务,及时满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要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关于“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的要求,主动走进企业,积极配合桂林市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银企对接活动。要明确银企对接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及早谋划,动态跟踪推进,切实推动融资对接成果落地。   三、切实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
  各分支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额度,优化内部资源配置,保持信贷资源合理增速;各法人银行机构要合理调配信贷资源,留足信贷额度,切实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将信贷资金精准用于支持桂林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保障项目、脱贫攻坚项目。当前正值桂林旅游黄金时间,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摸排力度,强化重点行业企业融资对接服务,确保支持力度不减,总量总体稳定。要紧紧围绕桂林市“工业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大制造业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有扶有控差异化信贷政策,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力争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要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承办行不得提高贷款门槛、不得缩短贷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应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贷款延长期,延长期内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贷款利率可适当降低。农村银行机构要坚守定位,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留在本县(市)辖区,切实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助推县域经济平稳发展。   四、加大民营、小微企业的帮扶纾困力度
  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目标。国有大型银行要按进度完成总行下达的信贷增长计划,力争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减”;地方法人银行要提高申请人民银行的新增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积极性,对接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计划,丰富低成本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各银行机构以优惠利率向民营、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切实降低民营、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和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取贷款的户数。要主动摸排辖区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及其抵押担保能力,有条件的机构要制定专门的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有针对性的帮扶民营、小微企业解决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息,银行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将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延长至2021年3月底。   五、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各银行机构要结合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绩效考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基层信贷人员“敢贷、愿贷、能贷”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适度下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各保险机构要优化现有产品理赔标准和简化业务流程,对出险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强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进一步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线上金融服务。要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攻坚行动,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认真落实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至纳税信用M级的要求。要积极扩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加强产业链核心企业的筛选、甄别、确认,强化产业链核心企业复工复产融资服务,推动产业链企业协同复工复产。   六、强化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作用
  支持保险公司通过减费让利、拓展保险责任、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缓缴保险费等方式,帮扶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渡过难关;对返工返岗人员提供包含新冠肺炎身故责任的人身保险保障。各保险公司要主动配合政府推进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业务,扩大保险保障复工复产企业范围,进一步增强保险对复工复产企业的风险保障能力。要持续抓好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增强桂林市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提升居民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要加大交通运输业保险保障力度。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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