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落实省委第三指导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暂停农村赶集。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宰杀。 自2020年2月11日起,恢复农村集贸市场交易行为。每天下午2:00交易结束,强制性关闭。 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负总责。凡未明确主办方的,由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专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明确市场主办方的,由市场主办方具体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要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场主办方要切实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农村集贸市场要做到“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从开市起要求进场人员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上报。要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强制关闭。
以上规定如有变更,另行通告。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