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7〕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请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大政发〔2005〕46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向州政府办公室反映。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项应急预案
1 目的
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及时、高效、稳妥地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突发事件科学有效地解决。 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3 指导思想
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坚持正面宣传,以我为主的方针,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既要遵守新闻纪律、统一发布,又要及时淮确、争取主动,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影响和效果。一切工作要从有利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出发,为党和政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4 工作原则
1.4.1 积极主动,引导舆论。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要及时准确,掌握主动,即时开展危机舆论管理,根据当时舆情态势,因势利导地引导舆论。主流媒体要即时发布权威信息,以最快的速度表达对事件的理解,杜绝谣言产生。
1.4.2 把握时机,争取时效。在重大突发事件中,主流媒体要及时、准确、权威地报道突发事件,力争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报道事件。实效性是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生命,必要时要打破常规及时报道,抢占舆论制高点。
1.4.3 注重效果,总量控制。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中,媒体要特别注重新闻报道的社会影响和效果,不渲染和炒作事件本身。要控制报道的数量和规模,防止灾害、案件等报道过于集中。除非中央、省、州有要求外,不把这类新闻作为报道的重心来安排,一般作为一种即时报道,给予适度反映即可。 5 适用范围
1.5.1 本预案适用在本州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发生在州外或者境外,但对我州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
1.5.2 属本预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6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分为4级。
1.6.1 Ⅰ级:国务院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主管部门处置并涉及我州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6.2 Ⅱ级: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牵头组成指挥部处置的、具有全局性影响并涉及我州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6.3 Ⅲ级:由省级人民政府指挥处置、造成局部影响并涉及我州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1.6.4 Ⅳ级:在大理州行政区域内发生,由地方人民政府直接处置、影响较小的突发公共事件。
1 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确定启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州政府新闻办以及负责事件处理的州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 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处置与之相对应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指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领导机构新闻报道的指示、决定、要求,确定新闻报道的原则和口径,拟定新闻通稿,确定新闻发布和向媒体通报情况的时机和方式。 3 日常工作机构
州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是我州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日常工作机构。由州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任主任,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人民广播电台负责人任副主任,州应急委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的编制预案,贯彻执行州应急委员会的决定,配合协助州应急委员会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领导小组开展新闻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情况,收集舆情动态,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和提出工作建议。 4 新闻报道的管理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要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宣传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开展。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由负责处置事件的地区和州政府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州政府新闻办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与负责处置事件的地区和州级主管部门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向州委、州政府请示。负责处置事件的地区和部门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管理新闻发布工作,对新闻报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新闻稿涉及的事实进行审核。
1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
本预案立即启动,州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自动成立,州新闻发布领导小组配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的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2 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县市政府主管。发生地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州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 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
各地、各部门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苗头,或出现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在按程序上报的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州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进行社会舆情分析研究中,如发现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和激化社会矛盾的因素,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 预警发布
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批准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从轻到重发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级预警信息。新闻报道依据预警发布等级,做好相应准备。必要时可根据引发反映程度和舆论动态,经上级批准后,通过媒体发布预警信息。 3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按程序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抄报当地政府新闻部门。如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向州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应该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人员及财产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 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突发事件发生后,州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突发事件的等级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如需要对事件作新闻报道,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以上主要新闻单位记者提供情况,并为其采访提供方便。
1 工作机制
5.1.1 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成为权威的信息发布者,在事件中期,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成为舆论的引导者和意见的控制者,在事件后期,新闻发言人制度要成为政府和公众舆论互动的连接者,实现对突发事件信息传播全过程的有序控制和管理。
5.1.2 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指定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成立工作班子,及时和媒体联系沟通,为记者采访提供必要的条件、管理现场采访的记者,审阅新闻稿件。组织好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吹风会等,安排有关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通过州外和州内新闻媒体,发布事件处理工作的信息,把握舆论方向和主导权。
5.1.3 把握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原则和时机。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负责处置事件的州级主管部门,在请示州委、州政府后,认为可以报道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发布新闻并组织报道。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报告,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报道。不经州委、州政府和州应急委员会同意,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向外公布有关事件信息。在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中,要优先安排、接受中央和省级、州级主要新闻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云南日报、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的采访。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刑事案件、部分涉外和涉港澳台事件,在征求省、州外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应允许境外记者采访。 2 处置程序
5.2.1 自然灾害的新闻报道。对水灾、旱灾、泥石流、滑坡等一般自然灾害,新闻媒体可根据州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应送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公布。
5.2.2 地震和地震预报的新闻报道。各级新闻媒体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2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的通知》要求,对州内发生5级以上地震,新闻媒体根据情况进行报道,发生5级以下地震,原则上新闻媒体不作报道。地震震情、灾情的新闻稿件一般由州级主管部门提供,媒体自己撰写的稿件,涉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的,应送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公布。对于地震预报,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州人民政府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后才能授权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发布。
5.2.3 事故灾难的新闻报道。对于飞行事故、铁路、公路,沉船等重大交通恶性事故、建筑物坍塌事故、矿山采掘恶性事故、重特大火灾及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新闻媒体可根据省级、州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事故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要送有关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公布。涉及事故原因和责任问题的深入报道,应听取和征求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5.2.4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媒体应根据卫生部及经其授权的省级、州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及时报道。重大动物疫情,应根据农业部及经其授权的省级、州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州级环保行政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危害的公共安全事件,应根据中央和省级、州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及时报道。对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事实,应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方可公布。对事件的深入报道,应听取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凡是重大、敏感、影响全局的事件统一采用上级部门授权发布的消息和稿件。
5.2.5 重大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的新闻报道。重大刑事案件,原则上安排各级主要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稿件送负责案件侦察的公安部门审核,重大、复杂、敏感的案件,统一采用上级部门授权发布的消息。关于重大恐怖袭击和暴力事件的新闻报道,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统-部署,根据云南省制定的反恐怖袭击新闻报道的预案执行。
5.2.6 涉外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涉及外国驻大理机构和人员、留学生、游客和港澳台同胞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由州委、州政府报省委、省政府后,根据国务院新闻办的意见进行报道。涉及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的,稿件送州外办和州侨办审核,拿不准的,要请示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涉及重大、复杂、敏感的事件,统一采用上级部门授权发布的消息和稿件。
5.2.7 涉及民族、宗教、法轮功等问题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我州是一个以白族为主的多民族的自治州,处理好民族宗教的突发事件,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涉及民族、宗教、人权、法轮功等敏感问题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指示和要求,统一口径,稿件由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610办公室核定,拿不准的要报告州委、州政府,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凡属国内民族、宗教问题的重大突发事件,需作新闻报道的,统一采用上级部门授权的通稿。
5.2.8 危害国家安全,群体性的重大突发政治事件的新闻报道。对于社会骚乱、群体上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银行挤兑等,一般不作公开报道,可通过内参反映。需要公开报道的,按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进行。如境外舆论有反映或歪曲报道,可请示州委、州政府,视其情况及时组织对外报道,作必要的澄清和驳斥。
5.2.9 其他不宜报道的突发事件。涉及国家机密,涉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军民、警民冲突的突发事件,不得报道。
1 队伍保障
全州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新闻办要进一步强化职能意识,按平战结合的要求,安排固定的人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联络和初期处置工作,省级驻关、州(市)主要媒体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组,要有计划地加强对上述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保证在任何时候都能按要求抵达现场进行工作,顺利完成任务。 2 装备及技术保障
各级政府要为新闻办和主要媒体配备或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如新闻指挥车、越野车辆、卫星电话、照明器材、配发能进入事件现场的车辆牌照和人员证件。装备和器材由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投入使用。 3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在当年业务经费中,增加划拨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专项资金,为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提供资金保障。
1 注意事项与奖惩
7.1.1 新闻单位要加强对记者的教育和管理,新闻记者在对突发事件采访时,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不得妨碍和干扰事件处理工作,不得采取非法和不道德的手段获取信息,不得编发未经核实,没有根据的信息的传言,防止报道失实。要坚决杜绝不负责任,消极有害的炒作和渲染,防止可能激化社会矛盾,诱发不稳定因素的报道。
7.1.2 要严格新闻纪律。对于违反规定,不守纪律,歪曲事实、造谣滋事、煽动群众情绪,制造社会恐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7.1.3 建立突发事件新闻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蓄意封锁消息,隐瞒真相,欺骗上级,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力,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7.1.4 建立奖励制度。对在突发公共事件中遵守新闻纪律,工作积极努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2 解释
本预案由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新闻发布格式文本
新闻发布格式文本
(参照执行)
(参照执行)
标题:某地发生XXX事件:
内容:
l、 X年X月X日X时许,XX地发生XX事件,到目前为止,该事件造成:X人员死亡、XX人员受伤。
2、简要介绍事件经过。
3、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对事件做出重要指示……(简要介绍批示精神)。
4、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采取的措施。(重点是介绍如何组织抢险和救护工作)。
5、事件发生后,按照XX领导的批示精神,XX领导、XX单位的负责同志率工作组前往事件发生现场,组织领导事故抢险和救护工作。
6、根据XX部门XX领导介绍,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损失情况,将进一步开展的工作……最后介绍事故发生后,由于采取了坚决措施,目前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救援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