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转发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转发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教疫防办〔2020〕19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高等学校在线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要强化在线教学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各高校要针对疫情防控需要,根据校情学情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实施专项方案,方案要全面、详实且具有可操作性,要充分调动教师、学生及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教学活动的影响,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要加强在线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高校要制定并公布课程资源质量要求、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要求、学生学习评价措施等各项管理措施,建立各职能部门、高校与课程平台之间的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强化对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的监管,保证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要统筹使用在线课程资源和平台。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需求,择优遴选符合本校实际的(包括教育部公布的)在线课程资源和平台。为便于高校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本期再公布五个定期免费资源平台(详见附件2)。各高校要加强与课程平台的沟通与对接,保障教学需求和技术服务支持对接畅通。国家与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线提供全程教学服务,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共享。 要及时报送在线教学相关信息。省教育厅将建立全省高校在线教学数据报表周报制度(详见附件3)。各高校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数据统计报告制度,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的在线教学情况数据统计表(EXCEL及加盖公章PDF)于每周五前分别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成教处。
高教处联系人:白威涛,0371-69691868,gjc1868@126.com
职成教处联系人:刘东洋,0371-69691863,hnzhichengjiao@163.com
附件:1.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略)
2.对我省高校出台优惠政策的在线课程资源及平台情况介绍(高校第二批)
3.河南省高校在线教学情况数据统计表
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省教育厅代章)
2020年2月11日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省教育厅代章)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