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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的通知
(闽卫妇幼函〔2022〕1059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根据《福建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方案》(闽卫办妇幼函〔2017〕93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各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拟从事产前筛查、诊断技术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考试专业和时间
  (一)考试专业
  考试类别分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考试专业包括:临床类(执业范围:妇产科或儿科,儿科仅产前诊断类别)、超声诊断类(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和实验室技术。
  (二)考试时间地点
  受疫情影响,考试初定在10月中上旬在福建医科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报名结束后,9月底前将在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妇幼处栏目公布审核通过名单,后续在该网页发布准考证打印系统路径。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9〕297号)中相关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条件。报考人员可对照《2022年产前诊断(筛查)考试人员资质审核要点》(附件1)进行自查。其中,系统的产前诊断(筛查)技术专业培训指取得省级以上产前诊断(筛查)技术培训班的培训证明(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以及在国家或省级产前诊断基地进修(儿科专业除外)。
  产前筛查技术连续进修时间不少于2个月,产前诊断技术连续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报名材料
  参加考试人员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考试报名审核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报考实验室技术类别不需要);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参加省级以上产前诊断(或产前筛查)技术专项培训学分证书;
  7.国家或本省省级基地进修证明(儿科报考人员不需要);
  考生所在单位应对本单位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收集汇总后统一寄至所在设区市卫健委妇幼科(处)。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对辖区内报考人员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填写2022年全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汇总表(附件3)。
  省属单位和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在2022年8月30日前将汇总表和考试报名材料寄送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具体地址见附件2。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8月3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四)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各地要严格遵循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福建健康码”等,具体见2022年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一)考试内容
  从事产前筛查诊断技术的临床医师、超声诊断医师和实验室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原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福建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和管理规定、产前诊断专业技术等。考试不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不指定教材或其他助考材料。
  (二)考试方式
  采用机考方式,时长1小时30分钟。   五、考务安排
  省卫健委妇幼处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题库建立、命题和公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负责受理考生报名、考场安排、考务培训等考试实施的相关考务安排、评卷。省产前诊断中心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协助做好专家组织和协调工作。   六、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一)考生违规违纪行为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4号)认定。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负责汇总各考场违纪违规情况,及时报送省卫健委妇幼处。
  (二)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取得从事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许可的,省卫健委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撤销,同时进行通报。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省卫健委公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二)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从事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人员资质许可。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不能代替行政审批审查。考试合格后,人员资质许可的申请、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联系人:省卫健委妇幼处 姚鹏,电话:0591-87852602;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游庄、郭静,电话:0591-87827296:省产前诊断中心 王林铄13075920486。
  附件:1.2022年产前诊断(筛查)考试人员资质审核要点
  2.福建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报名审核表
  3.2022年全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汇总表
  4.2022年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
2022年产前诊断(筛查)考试人员资质审核要点
  一、产前诊断(筛查)人员进修单位
  (一)省内外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基地
  省妇幼保健院、厦门妇幼保健院、北京协和医院、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家辉遗传专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妇婴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二)福建省各设区市产前诊断分中心
  福州市第一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南平市妇幼保健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宁德闽东医院、漳州市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三明市第一医院、龙岩市第一医院。
  (三)省内产前诊断机构人员可在本院进修,由本单位开具进修证明。
  (四)参加并通过福建省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的学员,可视为符合进修要求。   二、进修时间
  进修时间为2010年以后   三、报名人员应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人员   四、报考产前诊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满足进修单位条件中1、3、4点之一,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儿科除外),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临床医师
  1. 从事遗传病咨询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遗传病咨询相关临床工作经验。
  (2)接受过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培训,具备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2. 从事产前咨询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妇产科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2)接受过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培训,具备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3. 从事儿科诊疗活动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儿科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2)具备以下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识别常见出生缺陷、单基因遗传性疾病、开展临床指导及评估预后的能力,对出生缺陷胎儿围产期保健进行指导。
  (二)超声产前诊断医师
  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经验。
  2. 接受过超声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具备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
  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
  2. 接受过产前诊断相关实验室技术培训。   五、报考产前筛查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满足进修单位条件中任一条件,进修时间不少于2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临床医师
  从事临床咨询的医师应当取得妇产科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临床咨询相关工作经验。
  2. 接受过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培训,具备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超声产前诊断医师
  从事超声产前筛查的临床医师应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经验。
  2. 接受过超声产前诊断的系统培训,掌握胎儿系统超声筛查要求的正常图像与常见严重胎儿结构异常超声图像的识别能力。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
  生化免疫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临床实验室工作经验。
  2. 接受过产前诊断相关实验室技术培训,具备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附件2
  福建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报名审核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相片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报考信息

医师执业证书

编码

 

执业范围

 

职称

 

考试专业

临床类:妇产科( )、儿科( )

超声诊断类:( )

实验室技术类:( )

考试类别

产前筛查( )产前诊断( )

教 育信 息

毕业学历

 

毕业学校

 

学位

 

毕业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

 

现从事专业

 

开始从事专业时间

 

进修培训情况

省级及以上产前诊断技术培训班名称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证书编号

 

培训时间

 

培训单位

 

进修单位

 

进修专业

 

进修起止时间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其他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申报人员签名

 

 

所在单位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报考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实验室技术专业不需要填写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2. 执业范围应按照医师执业证书填写。
  3. 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4. 考生所在单位(非省属医院)应统一收集本单位人员报名表后,连同其余报名材料寄送至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妇幼科(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妇幼科(处)对本辖区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汇总表(同报名材料)统一寄给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5.省属医院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寄给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大院7号楼3层 福建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邮编:350003。联系人:郭静、游庄,联系电话:0591-87827296。
  附件3
  2022年全省产前筛查诊断人员资质考试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县区机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职称学历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修医院进修时间是否取得省级以上产前筛查诊断技术培训班继续教育学分考试专业考试类别
妇产科儿科(仅产诊)超声诊断类实验室技术类产前筛查产前诊断
*年*月—*年*月

  备注:各设区市卫健委及省属单位须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8月30日前(同报名材料)报送至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电子版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ykfjkqb@163.com。
  附件4
2022年全省产前筛查与诊断人员资质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2年福建省产前筛查与诊断人员资质考试拟定于10月中上旬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所有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采样时间须为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须一律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动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闽政通APP上核酸阴性检测结果及时限。
  3.体温正常(体温<37.3℃)、核酸检测阴性且为考前48小时内、“福建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入场考试。
  4.“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但体温检测异常(体温≥37.3℃)或其他异常情形的考生,须由驻考场疫情防控专家进行健康评估,经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允许入场考试。
  5.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正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或考试前处在高、中、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且考前无法实现抵达考场所在地(县、区)后核酸检测“3天2检”(阴性结果)的考生,均不能入场考试。   二、温馨提示
  1.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及考前10天自我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出行,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县、区),避免进出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若出现身体异常,请及时就医。建议考生共同居住人也最大限度减少流动,降低疫情风险。
  2.请考生随时关注“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确保状态无异常;如出现非绿码等异常状态,务必立即核查原因,及时采取相关防控措施积极转码,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3.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考试入场时提交《2022年福建省产前筛查与诊断人员资质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机考操作时还需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考生自备)。
  4.请考生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附件:2022年福建省产前筛查与诊断人员资质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附件
2022年福建省产前筛查与诊断人员资质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本次考核前10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本人本次考核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阳性
  1.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2.本人本次考核前10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3.本人本次考核前10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4.本人本次考核前10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5.本人本次考核前10日内,是否有高、中、低风险区域旅居史。          □是 □否
  6.本人本次考核前10日内,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是 □否
  7.本人本次考核前10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8.本人“福建健康码”是否为红码或黄码。                   □是 □否
  9.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8的情况。                □是 □否
  提示:考核期间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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