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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参建人员流动管理和工地出入管理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21〕558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就近期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从严管理出行。参建人员“非必要不外出”,暂不安排旅游或探亲(含亲属来粤探亲),确需外出的要报项目部批准并报备行程安排,确保不接触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有关人员,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外出返回工地后,要报告异常情形及行踪轨迹。   二、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工地来(返)粤参建人员(含来粤探亲家属)流动情况,一旦发现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县和所在地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解除隔离后人员及公安部门推送的其他重点人员,要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并采取规定的健康管理措施,同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近14天内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粤参建人员,进入工地前,一律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施行工地全封闭管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严格查验所有出入人员的行程卡、健康码并测量体温。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工地但近14天内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非参建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工地。   四、暂不从中高风险地区招录参建人员。对已招录的参建人员,通知其暂缓来粤。   五、强化参建人员疫苗接种。参建单位符合条件的参建人员,必须于8月15日前实现全员接种(至少完成第一剂接种),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未能做到“应接尽接”的项目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方能申请恢复施工;未接种疫苗的新进参建人员,必须在进场后48小时内完成第一剂疫苗接种。   六、由项目部设置工地健康管理员。健康管理员重点督促落实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开展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问询,发现有不适症状的,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核酸检测。重点督促对厨师、采购、保安等重点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楼道、卫生间、电梯间、闸机、升降机轿厢等区域督促改善通风、定时消毒。
  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联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和宣传指导,督促辖区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落实好通知要求,继续巩固防控成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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