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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7号——关于切实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第7号)


  为切实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全市所有居民小区、单散楼房全部实行封闭管理。每个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单散楼房实行楼长负责制,由街道社区负责人员和车辆管控。   二、严格控制居民出行。街道社区必须动员全体居民共同参与群防群控。对已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人员车辆只进不出;未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本小区居住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出入,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要有计划安排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原则上每两天1人外出,疫情防控、生病就医、正常上班等人员除外。   三、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在小区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小区所有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并对人员进行测温,一旦发现发热人员,立即由专业医护人员组织送往发热门诊。要全面掌握人员和车辆出入事由、去向和频次。对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四、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所有居民小区实行24小时值守,并按要求列出值守时间表。对已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由民警、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各至少1人联合值守;对未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党员或志愿者各至少1人值守。   五、必须按日对居民小区环境进行清扫消毒,重点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必须合理设置口罩等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做到规范处置。   六、街道社区、物业企业要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引导小区居民做到五禁止,即“禁止聚集、禁止聚餐,禁止串门、禁止聚众娱乐、禁止随意出入”。   七、建立小区疫情防控督导机制。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负责小区封闭管控情况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每个小区、每个单元、关键部位都要落实具体督导检查责任人,对小区封闭情况及管控措施进行全面督查。   八、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市)区设立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电话,对积极反映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群众予以奖励。提供的线索经查证核实后,每条线索奖励100元。   九、加大惩戒力度。对拒不配合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或破坏相关封闭设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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