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昆明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昆明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分团的通知
昆明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昆明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分团的通知
各区、县(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及时有序地为疫情防控和后续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印发的《云南省律师行业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团的通知》,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昆明市律师协会按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分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服务分团
领导小组组长:李继华、赵耀
副组长:唐莲、张慧、刘凌、熊斌
成员:李强、李春光、鹿斌、何卫东、李俊华、陈婷芬、林丽、符林山、李志杰
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专项法律服务分团开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律协秘书长曾刚担任,工作人员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及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
(一)党委政府法律服务分团
团长:张慧刘凌熊斌
副团长:李强袁志钢梁隆乾董明
联络员:吴彦欣丁婕倩
(二)医护人员法律服务分团
团长:何卫东林丽
副团长:陈真王鹏段明星
联络员:雷雯麟丁婕倩
(三)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分团
团长:李志杰陈婷芬
副团长:周文忠王绍涛朱智
联络员:钱欣然丁婕倩
(四)农民工法律服务团
团长:李俊华符林山
副团长:浦理斌王定龙何锡锋
联络员:杨延昭丁婕倩
(五)政策法规宣讲法律服务团
团长:李春光鹿斌
副团长:杨珂濮鹤周许文
联络员:孙凯丁婕倩 明确职责,发挥作用
(一)当好各级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关防控措施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按照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密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法治问题、重要法治事件、重大法治舆情,确保法律服务团能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情况,第一时间提出处理意见,第一时间参与处置,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积极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顺利开展。协助党委政府对前期制定出台的对企业复工复产有影响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梳理,对于需要调整清理的,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对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重大污染损害赔偿等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党委政府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合同管理,确保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落地。
(二)援助抗击疫情医护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关心、爱护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我省援鄂、省内一线抗疫医务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涉及与防控疫情相关的人身、财产、医患关系等矛盾纠纷解决,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根据情况不同,分别为云南援鄂医务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免费相关法律服务2年;省内一线抗疫医务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免费相关法律服务2年;省内其他医务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免费相关法律服务1年。
(三)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律师对与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出台的支持性举措等进行汇编整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流程法律指引。针对普遍关心的政策性金融、减费降税、社会保险延期缴纳等政策举措,第一时间让复工复产企业知悉掌握。帮助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同时依法依规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帮助企业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助力企业解难题、保经营、促发展。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重点企业,在争取信贷资金、延期还款、旅游服务保证金退还等方面,提供务实有效法律服务。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贫困劳动力的法律帮扶,为企业破产重整提供法律服务。针对在全球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龙头企业和出口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提供开具不可抗力证明、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相关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因受疫情影响引发的涉外诉讼、仲裁。
(四)服务返岗农民工。积极引导返岗农民工增强疫情防控法律意识,自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复工复产安全有序推进。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按照各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复工、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等相关规定,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矛盾分歧,为农民工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联合人社、工会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妥善处理农民工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工伤认定等方面引发的纠纷,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民工稳岗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防联控政策、防控疫情措施,增强人民群众依法防控意识。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针对普遍关心的政策性金融、减费降税、社会保险延期缴纳等政策举措,组织相关专业领域律师撰写解读文章,制作宣讲视频,从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实务指引等方面加强宣讲解读,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同步推进。大力宣传疫情的“不可抗力”法律属性,引导合同主体妥善寻求因疫情免责的后续解决办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要求,狠抓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大律师尤其是党员律师要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能力。服务团成员要认真学习钻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因疫情产生的与社会民众权益保护、日常生活生产活动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疫情现象、理解法律精神;要注意收集和研究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案例,发现特点,总结规律,努力提高个人及服务团整体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团成员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善于思考,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服务团各项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就疫情防控的社会关注热点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引导各单位部门、社会公众规范自身言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表达诉求、化解纠纷矛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支持。
(四)严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管理。服务团成员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相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到不信谣传谣、不发表和传播不当言论,以实际行动展现律师队伍良好形象,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服务团成员要保持电话通畅,采取线上工作方式,通过电话联络、邮件交办、网上咨询、视频联系等形式,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各服务分团在开展工作时,做好工作台账,强化示范引领。要及时汇总各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展情况,同步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指导推进,确保实现全程“留痕”。加强对服务过程中先进个体案例事迹报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团各联络员应于每天下午14:00时之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报送昆明市律师协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丁婕倩 电话:0871-64661136
邮箱:kmslsxh@126.com
附件:各服务分团成员名单
昆明市律师行业党委
昆明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3日
昆明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