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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办理立案、信访接待、诉讼服务工作方式的公告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办理立案、信访接待、诉讼服务工作方式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2月3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需向本院申请立案、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可以通过广西电子法院或“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活动。   三、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可通过拨打电话或者登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线上渠道办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需要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信访,以及不便网上立案的,请将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并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诉材料”、“申请再审立案”、“上诉材料”等字样。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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