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健康教育,通过学习培训,应掌握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新冠肺炎基本知识、日常防护技能、应急处置措施,以及相关健康教育等五项基本内容,将其作为学校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落实到位。 培训和学习方式
(一)教职员工登录广东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zy.gdedu.gov.cn)在线或下载学习,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登录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深圳教育-空中课堂-卫生与健康栏目在线学习,操作指引见附件2。目前已展示开学第一课--新型冠状病毒的科普与防护小学版、中学版(市疾控中心制作),校医园地(一),近视防控,脊柱健康系列(一)。近期将推出校医园地(二)、学生营养等专题。
附件:1.广东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指引
2.深圳市教育局官网操作指引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3月4日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