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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六盘水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六盘水市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野生动物监管,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二、禁止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物。   三、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四、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提供交易服务。   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期间,禁止下列行为:
  (一)宰杀繁育的野生动物。
  (二)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展示展演。
  (三)受理野生动物行政许可。
  (四)进入野钟黑叶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进行科考、旅游等活动。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858-8200502
  0858-8201242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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