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防控秋冬季传染病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防控秋冬季传染病的通知的通知
(鲁卫发电〔2014〕3号)


各市爱卫会,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省已进入秋冬季节,气温降低,老鼠由室外向室内迁徙,室内鼠密度升高,极易导致流行出血热等鼠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而且今年7月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相继发生由蚊虫传播引起的登革热疫情,并存在进一步扩散风险。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全国爱卫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防控秋冬季传染病的通知》(国卫发电明〔2014〕6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爱卫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自今年10月份起,利用1个月的时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共同清洁环境,预防控制疾病。   二、各地要依托“健康山东行动”,结合卫生城镇创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等多种活动,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积极预防控制疾病。各地特别要根据当地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选取科学有效、针对性强的方法,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在辖区范围集中开展灭鼠灭蚊活动,预防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   三、各级爱卫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工作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级爱卫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
  省爱卫办将抽查部分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爱卫会要在11月10日前,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省爱卫办。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4年10月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