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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严防疫情输入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严防疫情输入的通知
(苏商肺炎防控传〔2020〕8号)


各市商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市(县)商务局,省属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现阶段“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厅贸促计划内境外参展团组防控督查。根据《关于下发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境外展会工作指导意见和建立境外展会组展情况监测机制的通知》 (苏商肺炎防控传〔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厅贸促计划内重点展会、推荐展会以及各市组织的重点境外展会,按照“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省、市分级加强境外尤其是疫情突发、高发国家(地区)展会活动监控,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细化组展监测机制和日报制度,全程跟进展团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各地重点展会参展团组防控督查。请各设区市商务局进一步梳理2~5月本市境外展会组展情况,已根据《通知》要求报送的《境外展会基本情况表》,如有情况变化或新增、减少请再次报送;请将执行厅贸易促进计划推荐展会的本市服务商纳入监测范围,组织其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境外展会参展情况表》。   三、强化因公出访团组防控督查。根据省外办要求统一执行疫情期间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由因公出国(境)团组派出单位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等联系方式对团组回国人员及时跟踪回访,并汇总日报表信息(填报表格见附件二)报相关审批部门。   四、强化各类商业场所防控督查。针对各地返程复工阶段复杂形势,各地在精准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同时,要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尤其是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商业场所及保供单位疫情防控的检查督导,进一步督促落实商业场所经营管理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协会自律责任,严格落实营业前“六到位”、恢复营业后“八强化”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外部输入。
  各地(集团)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严密关注境外发生疫情国家(地区)实时动态,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做好防控工作,切实处理好新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夯实当前疫情防控成效,积极有效地阻止疫情跨国(境)、跨地区输入。
  联系人:
  省商务厅服贸处:金 虎
  电 话:025-57710107
  省商务厅合作处:陈 哲
  电 话:025-57710273
  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徐婷、杨进
  电话:025-57710347、57710269
  邮箱:xuting@doc.js.gov.cn、yangjin@doc.js.gov.cn。
  附件一:《关于下发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境外展会工作指导意见和建立境外展会组展情况监测机制的通知》(略)
  附件二:因公出国(境)团组回国情况日报表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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