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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易感(四岗位)人员防护指引》的通知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易感(四岗位)人员防护指引》的通知
(深肺炎防控组〔2020〕50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在防疫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产生交叉感染,筑牢社区小区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结合当前实际,现编制了《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易感(四岗位)人员防护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2020年3月3日

  深圳市物业管理区域易感(四岗位)人员防护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在防疫工作中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产生交叉感染,筑牢社区小区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易感岗位分类及个人防护
  物业管理区域易感岗位主要是指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与其他人员、环境以及物体等密切接触,有较大感染风险的岗位。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岗位:
  (一)门禁岗位
  主要包括人、车通行区域的车辆消毒、人体体温测量、询问及登记、收转送快递件等与人有密切接触的岗位。门禁岗位人员应穿戴好工作服和一次性口罩。
  (二)垃圾处理岗位
  主要包括垃圾桶、站、房等处理垃圾,与废弃物、污染物和存在污染可能的废物有近距离接触的岗位。垃圾处理岗位人员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装),戴口罩、手套,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洗手(可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三)消杀岗位
  主要是指从事消杀、喷药作业中,与消毒液接触较多以及与喷洒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存在密切接触的岗位。消杀岗位人员需穿戴工作服、防水工作鞋、帽子和一次性口罩、手套和普通眼罩。工作期间,严禁用戴手套的手接听手机或触摸裸露的皮肤粘膜。工作结束,进入指定区域摘脱个人防护装备,工作服、眼罩应每天更换清洗。每次工作完成后都要进行手卫生。可以重复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等每次使用后清洗干净晒干。一次性防护用具使用后可作为垃圾分类中的“其他垃圾”处理。
  (四)与隔离人员接触的岗位
  主要包括与硬隔离、居家隔离业主频繁接触的工作岗位。与隔离人员接触的岗位人员应穿戴护目镜、防护服、鞋套帽子、一次性手套、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等。   二、穿脱防护用品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防护用品穿戴方法
  防护用品若在正常生活服饰无明显污染的状态下且在非易感岗位环境中进行穿戴,无需进行穿戴前的特别消毒处理。
  穿戴基本顺序为:口罩→防护帽→防护服→鞋套→护目镜→双层手套
  (二)防护用品脱卸
  脱卸防护用品的基本原则是脱卸下的防护用品均应将外面可能接触污染的一面折卷在里面,避免运送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源传播。
  脱卸基本顺序为,外层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和鞋套→防护帽→内层手套→口罩。脱个人防护用品动作要慢,脱的场所要保障安全,每步骤后都需手卫生。所有防护装备全部脱完后再次洗手、手消毒。
  (三)防护用品处置
  脱下的防护眼罩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三、易感岗位人员的其它防护
  易感岗位人员值岗期间均需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下岗时必须脱卸,不得穿戴防护用品离开工作岗位。
  (一)强化自我防护意识,注意个人卫生,上岗之前应当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才可以上岗;
  (二)门禁岗位人员尽量在室外工作,如为封闭性空间,应强制通风、开窗或使用排气扇换气;
  (三)门禁岗位每天至少两次使用含氯消毒剂等对门岗的关键部位(如地面、门把手等)进行消毒;也可以使用75%酒精对小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四)应加强易感岗位人员的宿舍管理,加强消毒频次,并保持室内通风。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五)一旦出现身体不适,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关上报程序办理;
  (六)为硬隔离和强制隔离人员提供服务后,应当进行操作人员的消毒处理或更换防护用品;
  (七)隔离观察住户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单独消毒,运送过程应进行封闭处理。
  (八)医疗机构和其它特殊类型物业中的易感岗位,除上述四岗位可参照外,未尽标准和特殊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执行。
  加强手卫生措施。要养成勤洗手、正确洗手的习惯。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和眼睛。在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后,要及时洗手,必要时可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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