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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即日起,我院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我院申诉信访:
  1、邮寄
  可将申诉材料、信访诉求邮寄至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源路1号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窗口/信访窗口;邮政编码:352100。
  2、网上信访
  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PC端访问网址:https://ssfw.fjcourt.gov.cn)进行身份实名注册后,进入“申诉信访”模块办理信访事项;或通过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右下角“沟通服务”中的“在线诉讼”选项,亦可进入省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申诉信访”模块进行申诉信访事项办理。
  3、电话
  2月3日起,群众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获得法律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服务;同时,可通过0593-2975147来电咨询信访相关事项;通过0593-2975148来电咨询申诉、申请再审相关事项。
  停止接待期间,我院将履职尽责,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申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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