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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3〕4号 2023年1月10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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