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医保发〔2023〕4号 2023年1月10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互联网首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