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措施的通知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措施的通知
各涉档单位、存档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肺炎疫情在人群聚集区传播的风险,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方案》及上级相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流动人员涉档服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缓非急事项的现场受理。自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为减轻社会防控压力,如无紧急特殊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暂缓非紧急事项的现场受理服务。为了您及您的家人健康,建议待疫情结束后再办理。 暂缓申请退休的存档人员“档案转递申请”现场受理。市人社局研究决定,2020年2月达到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申请延期至3月份申报,个人待遇不受审批时间影响。为配合这一防控措施的落实,本中心暂缓现场受理2020年2月份达到退休条件的存档人员“档案转递申请”业务。 积极倡导和落实“网上办公”模式。我中心涉档公共服务事项(6项清单)已经全部实现“一网通办”。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因工作调动、家庭成员政审、亲属关系证明、财产继承公证、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等需求,可以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统一平台”或“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同时,我中心还开通了工作专用QQ(3023471856)、公共邮箱(zzrsjdazx@zz.shangdong.cn)、联系电话0632-3325223等受理途径,安排专人值守,工作日内实时受理群众服务需求,并通过语音通话、电子邮件、机要邮件、特快专递等方式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服务成果,着力营造“不见面服务”的新风尚。 现场急需服务实行“预约”分流机制。对因急需业务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我中心已开通0632-3325223和0632-3309717两部预约电话,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实行预约办理,实施人员聚集分流措施,以减少办事群众现场滞留时间,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