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我市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 制定机关: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洪卫疾控字〔2015〕32号
- 公布日期:2015.08.19
- 施行日期:2015.08.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我市夏季肠道传染病防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洪卫疾控字〔2015〕32号)
各县(区)卫计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夏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7月31日-8月5日,我委组织对部分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夏季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情况
本次所督导的医疗机构均对2015年肠道门诊的工作进行了布署,各医疗机构基本按照要求于今年4月1日开设了肠道门诊,肠道门诊设置基本独立,并配置了专(兼)职的医生、护士和检验人员,相关基本设施都较为齐备,相关工作制度均已上墙。肠道门诊运转较好的有南昌市第三医院和南昌市第二医院。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南昌市第一医院
医生未使用肠道门诊专用病历。
(二)南昌市第二医院
消化内科存在接诊腹泻病例的现象。
(三)南昌市第三医院
检验科未储备O139霍乱诊断血清。
(四)南昌市第九医院
肠道门诊未正常运转。自4月1日开诊至今,该院肠道门未开展霍乱弧菌检索工作。
(五)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北院)
肠道门诊未正常运转。自4月开诊至今,肠道门诊未登记1例病例,而在其内科诊室发现有腹泻病人的诊疗记录,查其检验科未配备霍乱诊断血清。
(六)南昌县人民医院
今年腹泻病人霍乱弧菌检索仅登记1人,内科门诊有接诊腹泻病人的现象。
(七)进贤县人民医院
门诊大厅无腹泻病例就诊指示标识,今年未开展腹泻病人霍乱弧菌检索工作。
(八)安义县人民医院
肠道门诊医护人员未配备防护用品,防蝇设施老化严重,部分上墙制度未及时更新,消毒用品全部过期,检验科未配备O139霍乱诊断血清。 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肠道门诊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规范建设,强化送检。明确设置肠道门诊是控制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切实规范肠道门诊开设,要做到人员、房屋、药械三固定。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门诊要有明显标识,4-10月份肠道门诊开设期间,其它科室腹泻病人要及时转到肠道门诊,杜绝院内腹泻病人分流现象,提高腹泻病人粪便标本的采样送检率和检索率,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及时、准确发现霍乱病例。
(三)加强整改,确保落实。各单位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并于8月31日前将整改结果上报至我处邮箱ncjkc@163.com。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