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有关工作的温馨提示
为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大家的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密切接触,防止疫情蔓延。在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可采取以下方式:
查阅办事指南,备齐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规范,表格范本等)已公布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fuzhou.gov.cn/“常见问题”栏和“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中-办事指南-企业监管。企业自行登录上述网址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浏览,并按材料规范备齐相关材料,不明事项可以致电22032751咨询。 网上提交材料,远程初审受理。
企业已严格按办事指南中提交材料规范准备好材料的,可以按以下步骤提交材料:
1、致电22032751咨询纸质材料是否已准备齐全。
2、将备齐的纸质材料,通过逐页拍照或扫描上传到QQ邮箱:3317399963@qq.com,(务必要留下企业联系人的联系电话!)由我局工作人员就材料内容进行初审。
3、我局工作人员对企业提供的拍照或扫描材料进行初审后。通过初审的,我局将电话通知企业,由企业决定采取“直接送达”或“材料邮寄”的方式,将全部纸质申请材料原件留存我局(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922室,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收。邮政编码:350007)。我局工作人员将再次审核邮寄送达的材料完整性,若寄送不完整的,需企业配合补齐。 健康管理注意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我局现场办理企业申请经营异常名录的,请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我局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健康管理信息采集。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