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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治县卫生局、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垦卫生防疫站,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春夏季是人禽流感、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及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52号)和《关于做好流感等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17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春夏季重点传染病及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保障我省广大群众、师生和来琼游客的健康安全,现就做好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重点传染病防控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截至2015年2月底全国已有11个省市报告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特别是与我省毗邻的广东省报告病例数居全国首位;香港流感疫情持续高发,死亡人数已突破300人。3月份我省学校新学期全面开学,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增大。此外,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即将在我省召开,国内外参会人员及游客将大量涌入我省,增加了登革热、麻疹、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由岛外(境外)输入我省的风险。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师生生命安全和服务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按照依法、科学、有力、有效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方案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相关机构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抓好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要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学校的督导,学校卫生工作各岗位责任人要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特别是要坚持做好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和登记。海口、三亚、琼海等博鳌会议相关承接市县要结合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卫生保障工作的要求,加紧研究部署,组织做好专题风险评估和研判,抓小防早,严防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儋州、澄迈、文昌等既往手足口病高发市县要高度警惕,继续强化既往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提前加强防范,严防死亡病例的发生。省疾控中心要拟定当前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的主要业务措施和具体任务要求,尤其是加强对海口、三亚、琼海、儋州等重点市县的业务指导,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增强防控工作合力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市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林业、畜牧、工商、爱卫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沟通,定期组织召开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判疫情趋势,研究落实防控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活禽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监管,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入境人员的追踪管理等。各市县卫生与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做好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流感、麻疹、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卫生部门要指导学校落实晨午检、缺课登记追踪和日常消毒工作,提高学校相关负责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意识,以及风险沟通意识。一旦发生学校传染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疫点消杀、宣传教育、应急接种等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卫生部门在技术上的指导和支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认真组织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加强院内感染控制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好传染病防控职责,强化“五早”措施。一是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网络直报等各项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确保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正常运转。二是要继续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新版防治技术文件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早期识别、诊断、救治能力,以及防范院内感染控制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发热呼吸道、发热伴出疹、发热伴出血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做好麻疹、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疫情的排查和报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就诊的发热可疑病例,要仔细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包括其禽类或活禽市场的暴露史,以及境外、国内旅居史。在发现人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可疑病例后,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方案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病例管理、标本采集和院内感染防护等工作。四是要完善制度管理,加强院内传染病监控工作巡查工作,疾病控制科、院感控制等部门要定期深入一线诊疗门诊和病房开展巡查,督促各部门共同落实好各项监控措施。
  四、加强传染病监测管理与风险评估,做好可疑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市县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疫情及相关疾病监测信息的管理,尤其要加强人禽流感、麻疹、登革热、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等春夏季重点传染病疫情和相关症状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梳理本市县可能存在的相关危险因素,科学研判疫情,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建议,并于3月10日前将风险评估报告上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市县疾控机构一旦接到传染病疫情或集体单位传染病暴发疫情后,应按照相关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查明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判定、追踪调查、确定和隔离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采取措施控制疫情,最大限度防止聚集性疫情暴发和降低疫情的传播流行,减少疫情对人民健康及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五、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查漏补种月活动,加强麻疹等疫苗免疫工作
  各市县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52号)要求,切实组织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一是抓实常规免疫,确保以乡为单位7岁以下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次接种率≥95%,8月龄基础免疫、18月龄加强免疫及时接种率≥90%,巩固人群麻疹免疫屏障。二是认真组织做好3-4月份流动人口查漏补种月活动。全省所有市县继续统一开展0-7岁流动儿童(200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查漏补种工作,其中2013-2014年本地麻疹病例较多,以及人口较密集的海口、三亚、陵水、定安、保亭、东方等6个重点市县将儿童查漏补种工作的范围扩大到同年龄段的本地常住儿童,重点摸底排查、补种脊灰及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方案由省疾控中心另行下发);各市县可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开展针对性的8-24月龄儿童补充免疫活动。三是做好疫情监测及调查处置工作。出现麻疹疫情的乡镇和社区要开展7岁以下儿童的查漏补种,对1.5-6周岁儿童不满足2剂次麻疹疫苗免疫史或不详的均进行1剂次麻疹类疫苗补种。四是各市县要认真组织落实辖区内适龄儿童脊灰糖丸、乙脑、流脑等疫苗常规接种、查漏补种工作,及时消除免疫空白,继续巩固适龄人群的免疫保护屏障。
  六、加强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值班管理
  各市县要针对春夏季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诊疗资源,统筹协调安排,做好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采样耗材、治疗药物、疫苗、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使用上述物资。加强定点医院的感染科、呼吸科等科室的设备配置,做好接诊人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病例的准备。医疗机构要加强日常检查,做好病房室内通风,完善消毒隔离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省疾控中心、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疾控中心实验室要做好人禽流感、流感、登革热等相关检测试剂盒耗材的储备。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人员力量配备,完善应急值守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反应,及时到位。
  七、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沟通,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各市县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舆情监测,针对公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使社会公众了解人禽流感、流感、麻疹、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等春夏季重点传染病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办法,促进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强对从事活禽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职业高危人群、境外(或岛外)返(或来)琼人员及游客、有基础性疾病者及孕妇等高危人群、重点人群等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同时,要正确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疫情,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好面向广大师生的春夏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重点场所的卫生整治工作
  各市县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基层单位,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着力解决活禽销售、宰杀方面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要持续加强登革热蚊媒控制工作,并在政府的主导下,联合街道、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定期开展以防蚊灭蚊、清除积水和卫生死角等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切实降低蚊媒密度。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琼教体〔2015〕6号)要求,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卫生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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