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开放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告
- 制定机关: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布日期:2020.02.07
- 施行日期:2020.02.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开放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的公告
根据湘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从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起,开放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办事专业分厅(不动产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安交警车管驾管、住房公积金、房产交易、税务),执行正常上班时间。政务服务大厅作为服务群众和企业的第一线,人流量密集,属于防控的重点区域。为有效控制肺炎疫情在人群聚集区的传播,保障广大市民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实行弹性工作制。为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将实行弹性工作制,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办理的基础上,各办事大厅或窗口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在现场办公。 推行网上办事。为避免人员聚集政务服务大厅造成交叉感染,请广大市民尽量选择通过网上申报办理业务。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政务服务旗舰店在线查询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也可下载“e潭就办”APP自助办理各项业务。 做好个人防护。确需前往大厅办理业务,请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问询以及身份证登记,并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大厅,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对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政务服务大厅。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和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监督电话:0731-52817073。
特此公告。
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2月7日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