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天津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津卫疾[2003]139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医疗单位,天津医大、中医学院及附属医院,企业、部队、武警医院,市卫生防病中心: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指目前病原尚不明确,近期在我国局部地区发生流行,主要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传播的一种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临床表现为肺炎,在家庭和医院有显著的聚集现象。目前国际通称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卫生部4月2日公布的非典型肺炎防治技术方案,特修订本市3月24日发布的《天津市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津卫疾[2003]99号)。针对我市情况,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防止疫情传入,一旦传入迅速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
组织领导
在市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卫生局负责统一指挥,落实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各项工作。 疫情报告
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后,有关责任疫情报告人应比照甲类传染病的管理要求,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区、县卫生防病站和卫生局,区、县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区、县卫生防病站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病中心。报告时限按照津卫防[1999]608号文件要求执行。
为了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必要时建立临时疫情报告制度,实行日报或零报告制度。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应急反应
发现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市卫生防病中心要迅速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传染源、发病情况,掌握疫情流行态势,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并组织区、县卫生防病机构进行疫点处理,将所发现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立即送往指定医院隔离治疗。
(二)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地和病人的活动范围,区、县卫生防病机构对病人家属及其他密切接触者进行留验、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
(三)该病潜伏期约为4天,对密切接触者做医学观察的时间不得短于2周。 具体实施
(一)市卫生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组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队伍。调集临床、流行病、检验及消毒等专业人员,开展控制工作;组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医疗队,配备专用救护车辆和人员防护装备,特别是对指定的医疗单位要配备救治病人的各类设备和医护人员的防护用品。
(二)组建专家指导组。由全市呼吸系统疾病、传染病、流行病、微生物学等不同领域的技术骨干组成专家指导组,指导全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治疗抢救和疫点处理措施的实施。
(三)各级卫生防病和医疗机构的职责:
1、市卫生防病中心:负责全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调查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1)制定监测方案,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监测工作。在做好疫情报告管理、汇总、分析流行态势,掌握疫情动态的同时,要做好病原的分离工作。
(2)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对各级卫生防病人员进行非典型肺炎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及实验室检验技术等专业培训。
(3)控制疫情蔓延。根据疫情情况,提出疫区控制管理措施的建议,并参加组织实施工作。
(4)指导各区、县卫生防病站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的留验和医学观察等项工作。
(5)疫情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向市卫生局上报调查和处理的情况。
2、各区、县卫生防病站:
(1)一旦发现疫情,各区、县卫生防病站应在市卫生防病中心指导下,迅迅查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的时间、可能的传染来源和感染过程、传播关系、密切接触者的数量、家庭聚集情况以及医护人员的发病情况。
(2)对疫区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处理。指导病人的家庭、单位、学校、商店和医疗机构等进行环境卫生消毒和空气消毒处理。
(3)对密切接触者按全市统一要求进行留验、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
3.各级医疗单位:
(1)隔离治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根据疫情发生的地点,为防止疫情蔓延,对非典型肺炎患者采取就地隔离治疗措施。市内六区,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人,本着区域方便就医原则,立即送往市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天和医院和儿童医院(后调整为市传染病院、肺科医院)进行隔离救治。其他区、县送往本辖区传染病医院,无传染病医院的区、县送往本辖区内由区、县卫生局指定的综合医院传染科进行隔离救治,对确需转院治疗的病人要派救护车和医护人员专送,并采取隔离措施。
(2)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须做好非典型肺炎的病区管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必须收治在专门病区。住院病人均需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离开病区。严格探视制度。做好病区的空气消毒,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以及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使用物品的消毒。
(3)医护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医护办公室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医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戴12层棉纱口罩,4小时应更换,进入病房均需穿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和鞋套。在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
(四)推荐治疗方案
1、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2、对症治疗:有发热超过38.5℃者,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措施。咳嗽、咳痰者给予镇咳、祛痰药。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作相应的处理。气促明显、轻度低氧血症者应尽早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儿童忌用阿司匹林,该药有可能引起Reye综合征。
3、治疗上早期选用大环内脂类、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建议应用激素的指征为:①有严重中毒症状;②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应有规律使用,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儿童慎用。
5、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疗原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6、可选用抗病毒药物。
7、可选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
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多种方式,开展社区综合性预防措施的宣传。在发病地区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使群众了解此病的特征与预防方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病人,避免群众乱投医乱服药。教育群众户内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等。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经常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由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有较强的传染性,可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接触病人分泌物传播,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防护措施。结合前阶段的防治经验,特制定本指南。
基本要求
1.1 全体医护人要提高认识,特别是急诊、门诊工作人员,要掌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1.2 医院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病人诊室,诊室应通风良好。
1.3 坚持首诊负责制,一旦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应立即收治到专门的留观室,专留观室须与其他留观室隔离。无特殊原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应转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定点医院专门病房由感染(传染)科、呼吸科和ICU医护人员组成的联合救治小组管理。
1.4 医院要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做好消毒监测,保证消毒效果。
1.5 综合做好预防院内感染发生的各项措施,医务人员要增强体质,注意劳逸结合,避免过度劳累,提高抵抗疾病的能力。
1.6 其他普通病区要注意环境卫生、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区管理
2.1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必须收治在专门病区,基本要求是: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
(2)专门病区内应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交叉;
(3)医护人员办公室应通风良好,与病房分隔无交叉,并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
(4)疑似病人与确诊病人要收入不同的病房;
(5)进入病区应戴12层棉纱口罩、帽子、鞋套,穿隔离衣;
(6)病区出入口应有专人检查出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2.2 住院病人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离开病区。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尽可能分别隔离。
2.3 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不得探视,如病人危重等情况,确需非探视不可,探视者必须戴12层棉纱口罩、帽子、鞋套、穿隔离衣,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病区的消毒隔离
3.1 空气消毒
3.1.1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房的空气消毒处理需要定期消毒的有隔离病房、放射科机房、病区值班室、更衣室、配餐室、病人电梯间、门诊候诊室、病区走廊等。
病房有人的情况下:
①强调病房的通风,特别是强调自然风的通风对流,保持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的交换,自然通风不良则必须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排气扇)。
②可用乳酸加热熏蒸消毒,每天上、下午各消毒1次,按下表用量将乳酸溶于适量水中,加热蒸发,使乳酸细雾散于空气中。
附表:以净高为3m计算,面积大小不同的房间所用乳酸量
面积 (平方米)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乳酸用量 (ml)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病房无人的情况下:
①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天2~3次。
②0.5%的过氧乙酸喷雾,用量为20~30ml/立方米,作用30分钟;或3%过氧化氢喷雾,用量为20~40ml/立方米,作用60分钟;或用活化后的二氧化氯,浓度为0.05%喷雾,用量为20ml/立方米,作用30分钟;或有效氯1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用量为20~30ml/立方米,作用30分钟;或有强氧化高电位酸化水原液喷雾,用量为20~30ml/立方米,作用3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剂用作空气消毒均需在无人且相对密闭的环境中(消毒时关闭门窗),严格按照消毒药物使用浓度、使用量及消毒作用时间操作,方能保证消毒效果。每天应消毒1次,消毒时腾空房间,密闭门窗进行喷雾,喷雾完毕,作用时间充分方能开门窗通风。
3.1.2 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ICU病房必须专用,不能收治其他病人。
3.2 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
病房、走廊、检查室、X光室、B超室、检验室、治疗室、医护人员办公室等场所地面要湿式拖扫,可用0.1%过氧乙酸拖地或0.2%~0.5%过氧乙酸喷洒或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拖地)。
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门把手、病历夹等可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消毒。
病房门口、病区出入口可放置浸有2000mg/L有效氯的脚垫,不定时补充喷洒消毒液,保持脚垫湿润。
3.3 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的处理
对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要及时消毒处理。每病床须设置加盖容器,装有足量1500mg/L~2500mg/L有效氯消毒液,用作排泄物、分泌物的随时消毒,作用时间30~60分钟,经消毒后的呼吸道分泌物可倒入病房厕所,每天消毒痰具一次。
3.4 病人使用物品的消毒
3.4.1 病人使用的被服、口罩要定时消毒,可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病人的生活垃圾要用双层垃圾袋盛装及时有效处理,避免污染的发生。便器、浴盆的消毒可用有效氯1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3.4.2 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建议尽量使用一次性管道,重复使用的各种管道应在使用后立即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清洗,然后进行灭菌消毒处理。
3.4.3 体温计使用后可即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每次使用后应即用75%乙醇擦拭消毒。
3.4.4 运载病人的交通工具及用具消毒。救护车运载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应开窗通风,病人离车后,应立即对车内空间及担架、推车等物品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3.5 使用后的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
3.6 污水处理。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院现阶段可以适当增加药物投放,使总余氯量在≥6.5mg/L。
3.7 终末消毒。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房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医护人员个人防护
4.1 医护办公室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4.2 医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戴12层棉纱口罩, 4小时应更换;进入病房均需穿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和鞋套。
4.3 医护人员在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洗手应采用非接触式的洗手装置。
4.4 进行近距离操作时,除做好上述防护外,应戴防护眼镜。
4.5 医护人员在进入、离开病区时,要注意呼吸道及粘膜防护。
1、对住过病人的房间应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可用15%过氧乙酸7ml(lg/立方米)熏蒸2小时,或用2%过氧乙酸按8ml/立方米气溶胶喷雾消毒1小时。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2、对住过病人的楼层走道的墙壁、地面和所有公用电梯、楼梯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按100ml/平方米喷雾2遍,作用30分钟后对易腐蚀、褪色部位可用清水清洗或擦拭。
3、对病人使用过的会议室、娱乐室及大厅、走道等场所应尽可能长时间地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可用过氧乙酸进行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房间)。
4、对可能受污染的床上用品、毛巾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对家具、日常用品等物体的表面可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清洗或擦拭。
5、流行区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应尽可能的通风换气。应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气,防止爆发流行。可对整个供气设备和送气管路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1.地面、墙壁、门窗: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500mg/L~10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1000mg/L~2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ml/平方米~300ml/平方米,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平方米。对上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不宜超过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200ml/平方米~300ml/平方米,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2.空气:房屋经密闭后,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溶液7ml(lg/立方米),放置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热蒸发,薰蒸2小时,即可开门窗通风。或以2%过氧乙酸溶液(8ml/立方米)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60分钟。
3.衣服、被褥: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用流通蒸汽消毒30分钟,或用250mg/L—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不耐热的毛衣、毛毯、被褥、化纤尼龙制品等,可采取过氧乙酸薰蒸消毒。薰蒸消毒时,将欲消毒衣物悬挂室内(勿堆集一处),密闭门窗,糊好缝隙,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7ml(lg/立方米),放置瓷或玻璃容器中,加热薰蒸1小时~2小时。或将被消毒物品放置环氧乙烷消毒柜中,在温度为54℃、相对湿度为80%条件下,用环氧乙烷气体(800mg/L)消毒4小时~6小时;或用高压灭菌蒸汽进行消毒。
4.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可加漂白粉50g或2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无粪的尿液每1000ml加入干漂白粉5g或次氯酸钙1.5g或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100ml混匀放置2小时。成形粪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20%漂白粉乳剂(含有效氯5%),或5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2份加入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小时。
5.餐(饮)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30分钟,或流通蒸汽消毒30分钟。也可用0.5%过氧乙酸溶液或250mg/L~5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250mg/L~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6.食物:瓜果、蔬菜类可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10分钟,或用12mg/L臭氧水冲洗60分钟~90分钟。病人的剩余饭菜不可再食用,煮沸30分钟,或用20%漂白粉乳剂、5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2小时后处理。也可焚烧处理。
7.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可用2%漂泊粉澄清液(含有效氯5000mg/L)、或5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浸泡时,消毒液要漫过容器。
8.家用物品、家具:可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1000mg/L~2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喷洒或擦洗消毒。
9.手与皮肤: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0mg/L)或0.5%氯已定醇溶液涂擦,作用1分钟~3分钟。也可用75%乙醇或0.1%苯扎溴铵溶液浸泡1分钟~3分钟。必要时,用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或用0.2%过氧乙酸棉球、纱布块擦拭。
10.病人尸体:对病人的尸体用0.5%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布单严密包裹后尽快火化。
11.运输工具:车、船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0.5%过氧乙酸溶液或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分钟。密封空间,可用过氧乙酸溶液薰蒸消毒。对细菌繁殖体的污染,每立方米用15%过氧乙酸7ml(lg/立方米),对密闭空间还可用2%过氧乙酸进行气溶胶喷雾,用量为8ml/立方米,作用60分钟。
12.垃圾: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60分钟以上。消毒后深埋。
天津市卫生局
二00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