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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4号——关于全区各级政务大厅业务办理有关工作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第4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人员流动传染风险,最大限度地遏制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全区各级政务大厅业务办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政务大厅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现场业务办理工作。在此期间,采取网上申报、材料邮寄、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网上或电话预约、结果寄达等方式办理。各地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向社会宣传工作。全面恢复现场业务办理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二、全区各级政务大厅要及时公布预约服务电话,积极引导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相关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方式为:
  1.通过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zwfw.nx.gov.cn)查询、预约服务或网上办理相关事项;
  2.通过关注宁夏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浏览政务服务资讯;
  3.通过下载“我的宁夏”App进行咨询查询、预约服务或办理相关事项。   三、对涉及疫情防控或特殊紧急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线上线下均可办理。为避免因人员集中而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办事人员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原则上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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