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省、市律师行业党委作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根据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及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协《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市律协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指派律师到公安、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服务大厅值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第64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原定于2月10日至3月6日举办线下培训推迟举行(暂定3月9日至4月3日进行,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2月10日至3月6日先进行线上学习(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三、鼓励会员邮寄办理各项事务。
  (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类
  1.实习相关业务材料收取改为邮寄受理;
  2.实习证改为邮寄送达;
  3.暂停实习发证宣誓程序,待疫情结束后再另行统一安排;
  4.暂停安排面试考核;
  (二)会员登记类
  5.会员登记材料收取改为邮寄受理;
  6.会费收取改为网上转账办理;
  (三)其他
  7.出具证明等会员采取“律兴APP”或传真收取,证明以电子方式送达,证明原件由邮寄送达;
  8.其他与协会沟通与交流的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开展。   四、停止举办各项会议、培训及现场活动。协会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暂停一切会议、培训及现场活动,各项会议以电子方式召开,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进行。   五、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社会捐赠情况,请报送至gzlx@188.com。   六、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等,请将有关信息报送至gzlx2016@qq.com。   七、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请我市律师、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行政及辅助人员注意做好防护措施,主动佩戴好口罩,配合体温测试、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尽可能采用线上或电话沟通方式进行,尽可能避免人流聚集,减少当面接触。   八、市律协秘书处将于2月3日恢复节后工作(律师大厦暂停对外办公,恢复使用时间另行通知),请尽量使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邮寄方式联系市律协各办事部门:
  (一)市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83516925邮箱:qyb@gzlawyer.org
  (二)市律协投诉受理查处中心:83516832 邮箱:83544943@gzlawyer.org
  (三)秘书处各部门电话:
  会员部:83550600  邮箱:2450581852@qq.com
  纪律部:83516832  邮箱:83544943@gzlawyer.org
  维权部:83516925  邮箱:qyb@gzlawyer.org
  业务培训部:83554373  邮箱:gzlxywb@126.com
  宣传部:83547339  邮箱:gzlx2016@qq.com
  外联部:83554393  邮箱:gzwailianbu@163.com
  实习考核部:83556042  邮箱:3592448146@qq.com
  信息部:83557159  邮箱:gzlxxinxibu@163.com
  行政部:83556063  邮箱:83554437@gzlawyer.org
  文档管理部:83542759  邮箱:gzlxwdb@163.com
  财务部:83556945  邮箱:gzlx@188.com
  党委办:83526052  邮箱:gzlx@188.com
  (四)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传真号码:020-83544703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   九、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请留意广州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通知。(网址:http://www.gzlawyer.org,微信公众号:广州律协)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3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