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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青法委普法组〔2020〕3号)


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市(州)司法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抗击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通知要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经成为全国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对于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抗击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措施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普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实际,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让防控知识常识入脑入心,切实提高群众的认知和觉悟,引导群众激发正能量、消除负效应,保持防范的自觉、取胜的定力。要大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生动讲好青海抗击疫情故事,总结好鲜活经验,努力构建众志成城、联防联控大格局。要统筹网上网下,从正反两方面入手,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在回应社会关注、舆论关注中开展普法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紧紧围绕重点法律法规普及抓强普法宣传教育。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做好预防、控制工作。要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隔离点)工作、制售伪劣防护产品、哄抬物价、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编造传播谣言等案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条款的释法工作,运用“12348”青海法网为群众提供及时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防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紧紧围绕普法责任制落实抓实普法宣传教育。要主动参与构建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积极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融入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活动中,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普法创新,做好社会面宣传和系统内宣传,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教育引导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开展以案释法、释法析理,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四)紧紧围绕现有新媒体平台抓细普法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善于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今日头条、一点资讯、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指尖普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制作电子海报、画报、图解、音视频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民间文艺作品的教化作用,把快板、曲艺、漫画等接地气的作品及时通过新媒体推送出去,努力拓展宣传阵地。要强化舆论引导,注意采用统一准确的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引导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的良好法治舆论环境。
  (五)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理抓硬普法宣传教育。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国家公职人员学法平台“法宣在线”现已开通,各单位不承担防控工作紧迫任务岗位人员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可提前开展年度学法。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积极发挥村社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全民动员开展“网格式”“地毯式”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力,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各级各类企业要依法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复工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复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主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遵守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和寺规僧约,推动全社会持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疫情防控的法治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防疫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依法治省目标考核。
  (二)强化举措,形成合力。广大普法工作者、普法志愿者要主动担起普法职责,通过个人微博、微信等途径,围绕疫情防控开展以案释法、说法普法。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利用网络、微信等及时为全社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主动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采取高效有力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的作用,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宣传工作。各地要尽快推动建立市州、县、乡、村四级微信公众号,形成上下衔接的宣传渠道。要做大做强做优各类新媒体,进一步推动县乡两级普法微信公众号入驻“青海普法”微信矩阵,加强“中国普法”“青海普法”“12348青海法网”等微信公众号在基层的推广运用,通过法治宣传大篷车、乡村大喇叭播报、手机讲解、横幅标语、专栏宣传等有效形式,持续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除必要的上街挂横幅、大喇叭播报等形式外,主要采取网络、电视、新媒体普法为主,引导工作人员注意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采取的经验做法等信息材料请通过邮箱、QQ群、微信群等途径上报,并注意保密纪律。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青海省司法厅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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