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内食药监办〔2014〕24号
- 公布日期:2014.04.08
- 施行日期:2014.04.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
(内食药监办[2014]24号)
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食药监办科函〔2014〕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积极组织推荐本地区相关技术机构、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提出推荐意见向区局进行推荐,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内容负责,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标准处将负责我区相关申报项目的推荐上报工作。为了按时做好此次推荐工作,各推荐申报单位请于4月21日前将推荐项目报告和相关材料报自治区局科技标准处。区局将组织专家对每个申报课题进行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上报国家总局。
联系人:张翠莲
电话: 0471-4506550(传真)
邮 箱:kjbzc@nmfda.gov.cn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邮 编:010070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8日
2014年4月8日